疫情導致多所學校停課,家長請假照顧孩童若具備2條件可申請防疫補償金。圖僅示意。(中市府提供)
疫情日漸升溫,新北市昨天(20日)居隔人數就高達1萬6千771人。匡列居隔使學生被迫停課,更有許多家長為了孩子陪同請假隔離,對此衛福部提出單日高達千元的「防疫補償金」,被家長稱讚「比防疫保單還實用」。但想申請補償金必須具備條件,須具有「隔離通知書」且工作單位不給薪才可提出申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天指出,防疫補償金適用2種對象,分別為「本人被匡列隔離的防疫補償金」及「照顧者的防疫補償」,但上述2種都須具備隔離通知書才可提出申請。
陳時中表示,照顧者指的是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被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在沒有違反相關防疫規定、且「沒有支領到薪資」,就可以領取照顧者的防疫補償金。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代理司長蘇昭如指出,生活不能自理對象包括小學學童或未滿12歲兒童、長照評估失能等級2至8級者、持有失智診斷證明書者、就讀五專前3年級之身心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
蘇昭如也表示,若是本人被匡列隔離,還須符合隔離期間「未領薪水、未違反隔離規定」等條件才可申請。
最近不少學校因為疫情爆發而進行預防性停課,蘇昭如指出,若學校實施預防性停課,由於孩子並沒有跟確診者接觸,不會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因此就不在該補助對象中。
防疫補償金自2020年3月23日、31日分別開放隔離檢疫者及照顧者申請,蘇昭如指出,至今全台已受理登記49萬6714件,自受隔離檢疫結束日起算2年內,均可線上或臨櫃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