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6日通過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投票,邢泰釗(如圖)以65張同意票,將成為下一任檢察總長。(合成畫面/李隆揆、王侑聖攝)
最高檢察署現任檢察總長江惠民,5月任期將滿,立法院今天(26日)早上舉行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民進黨黨團全體總動員,力拼通過議案,不過,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皆未投票,開完票後,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宣布結果,65票同意、0票不同意,立法院同意任命邢泰釗為檢察總長。
江惠民任期將於今年5月7日屆滿,總統蔡英文日前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立法院同意,《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
立法院會26日上午行使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投票,並以立法院會出席立委過半數為同意門檻,今天上午,國民黨團拒絕進場投票替他背書,並在會前召開「政治優先?司法獨立?拒絕背書檢察總長同意權案」記者會。
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邢泰釗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報告時,曾說自己堅持司法獨立,期望他上任後能說到做到,並充分維持司法獨立性、提高全民對司法的信任度、維護社會正義,以及依法行政。除了國民黨團外,包含台灣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也未投票。
民進黨團一早便發布動員令,要求所有立委必須到場投票,所有成員上午9點開始陸續進議場投票,上午11點投票截止後,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宣布,領票委員65人、未領票委員48人,開票結果共有65張同意票,0張不同意票,立法院通過提名,同意邢泰釗為檢察總長。
邢泰釗為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民國74(1985)年司法官特考及格,司法官訓練所24期結業,歷任雲林、屏東、高雄等地檢察長,後升任金門高分檢、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