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因涉嫌運毒,遭黨部開除黨籍。(取自顏旭懋臉書)
民進黨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因涉嫌出資1500萬,擔販毒集團金主,走私毒品入境,昨天(29日)遭屏東地檢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民進黨雲林縣黨部昨深夜緊急召開縣執、評委會,決議立即開除顏旭懋黨籍,並取消黨內縣議員提名登記資格。
起訴書中指出,顏旭懋涉嫌和10多人組成跨國走私毒品集團,藉由漁船走私800公斤的安非他命入境,市價恐超過3億元,經屏東地檢署調查,發現顏疑為集團金主,並主導全案,於昨天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移審屏東地院後裁定續押。
民進黨縣評議委員會召集委員邱峯通點出,根據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39條規定,有關黨員之懲罰事項,由各所屬黨部執行委員會提案,移送評議委員會議決。雲林縣黨部深夜緊急召開縣執委會、評委會,與會委員認為其行為已嚴重損害黨譽,無異議通過開除顏旭懋黨籍,立即發送紀律制裁書,並取消其下屆黨內縣議員提名登記資格。
縣黨部主委江宗保強調,開除顏旭懋黨籍、取消黨內提名登記,貫徹黨中央對毒品零容忍,黨員涉毒絕不寬貸,不管是黨員或是黨公職人員都是同樣標準,不會因人設事,一切都符合黨章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