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兼顧國家安全與對香港人的人道援助,台灣需要更細膩的法制作業。(美聯社)
一、經濟民主連合(簡稱經民連)長期關注香港抗爭者在台庇護問題,2020年六月,我們就《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八條提出施行細則草案,今年三月也曾召開記者會,倡議政府應落實實施原本制度就有的「HF177庇護居留」簽證(申請居留身分資格及代碼HF177: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讓香港抗爭者在台灣可安身立命,不用再擔心護照過期,擔心就學或就業中斷影響居留,擔心何時會被遣返。
二、近日陸委會釋出,不打算實施HF177簽證,改以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架構下,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推動「就業定居」。讓香港白領工作者,在台灣工作連續居留5年、最後一年的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2倍等條件,即可申請在台定居取得身分證。並將援救香港手足之方案銜接港人就業定居規範,給予較低薪資門檻優惠。
三、經民連重申:我們仍主張政府應落實「HF177庇護居留」,先聚焦解決香港抗爭者來台尋求庇護的人道援助問題。政府部門若擔心兩年觀察期不足以進行抗爭者身分辨識與國安審查問題,可在既有架構下修改延後取得「定居」之期間,甚或比照外國籍或中國籍人士建立「永久居留/長期居留」制度;至於未進到政府人道救援專案的部分抗爭者,亦當透過更細緻化的法制作業,區別不同層級之需求,賦予不同之法律效果。
四、如果不實施「HF177庇護居留」,依現有辦法,香港手足必須先在台灣讀完四年大學,再連續工作五年,才能申請長住台灣。我們理解陸委會提出「就業定居」方案的用心,以及在政府各部門不同顧慮下努力尋求突破的難處。但此方案涉及遠比庇護香港抗爭者更為廣泛的移民與人口政策問題,「就業定居」申請人數必將遠較「HF177庇護居留」者為多,影響範圍也將更廣(例如國民就業、國家安全、社會衝擊等等)。實應更周延規劃配套措施,方能凝聚國人共識,化解各方疑慮。例如:(1) 如何強化國安審查之人力與專業能力。(2)應設定香港移民的年度總限額,並根據風險高低、衝擊大小與社會需求檢討制定不同類別(如依親移民、專才移民、投資移民、就業移民)之分類限額; (3)不同於外國人歸化我國須放棄外國籍,中國人定居台灣須註銷大陸戶籍,現行制度下「港人無論是取得居留或定居,都不用放棄香港居民的資格」,故應以宣誓效忠台灣民主體制,來處理國民忠誠義務的衝突。
五、 台灣民主化至今不過三十年,面對中國文攻武嚇、滲透分化各種威脅,我們既要堅持民主人權價值,又要防衛民主體制免於遭受中國的攻擊,確實是國家艱難的課題。我們相信國家安全與人道援助是可以兼顧,但需要更細膩的法制作業,以及更周延而有效的審查機制。此議題近日已引起不同立場者的焦慮,在假訊息可迅速分裂社會的時代,國安和人道價值呈現緊張關係的此刻,經民連呼籲政府與各方加強對話;並呼籲同屬民主陣營的各方盡力尋找兼顧國安與人道的解決之道,而非單純凸顯矛盾,加深香港民主人士和台灣社會的不信任;經民連也將分享我們工作經驗對此議題的分析與觀點,共同為捍衛台灣民主,為追求自由、平等、團結、永續的新國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