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兼任教師納勞基法恐有實行疑慮,將先增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將兼任教師的請假、鐘點費等各項權益保障納入。(資料照片)
政策大轉彎!教育部原規劃8月起,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將適用《勞動基準法》,卻爆出淡江大學解聘200位兼任教師等爭議,引發各界關注。教育部27日列舉4大理由,恐產生實行疑義,納入勞基法將「再討論」,擬先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將兼任教師的請假、鐘點費等各項權益保障納入。
在高教工會等團體長期爭取下,勞動部日前預告8月起未具本職兼任教師將適用勞基法,如此一來,等於校方要替「不具本職」的兼任教師保勞保、支付退休金等,部分學校為了節省成本,乾脆不續聘這些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因而衍生出淡江大學大規模解聘200位兼任教師。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27日安排教育部進行相關專案報告,教育部針對此案列舉4大理由,認為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恐產生實行疑義,應先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將兼任教師請假、鐘點費等各項權益保障納入,至於納入勞基法將「再討論」。
教育部指出,由於兼任教師聘用會依照課程內容調整,若納入勞基法,就變成需常態性聘任,不符合學校課程規畫;另教師法規定,教師有性侵、貪汙、教學不力等情事時,應予以解聘,納勞基法後不適任教師恐難處理。另外,依勞基法規定,特休假由勞工發動,兼任教師若在學期中隨時休假,將影響學生受教權,造成專兼任教師管理不平衡及學校課務推展困擾。
此外,兼任教師的鐘點費以以授課節數計算,也包含課程設計、教材準備、批閱試卷等,工資如由勞資議定,未必有利於兼任教師。教育部主張,應先適用教師法,並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給予兼任教師請假、鐘點費、寒暑假勞健保不中斷等權益,且以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為優先給予退休保障,已編列6,000萬元預算,補助大專聘用未具本職兼任教師衍生的相關費用,預計2017年8月上路。
教育部規劃,將增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0條,規劃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應給予假別,如生理假、產假、產檢假、育嬰留職停薪等。請假期間的鐘點費,學校應予照發,並另支應補課、代課的鐘點費。
退休保障部分,將增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3條,考量未具本職兼任教師因無本職工作保障,規劃請學校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等提繳退休金,由教育部相對補助學校應負擔提繳金額。
另,日前衍生部分學校擬大量不續聘兼任教師情事,教育部擬先與學校溝通調處,如查屬實,將依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予以嚴處,杜絕類此情形發生。至於納勞基法部分,則應獲得各界共識後,「再研議後續辦理方向及相關事宜」。(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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