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蝦皮轉售玻尿酸禮盒,商品頁上放了3張官網商品照,遭業者提告侵權。示意圖。(取自pixabay)
新竹市一名趙姓女子,2020年1月將自己抽獎抽到的玻尿酸禮盒,放上蝦皮購物賣場轉售,並在購物頁面放上業者官網的商品圖片3張,遭業者發現提告侵權。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趙女犯罪事實明確,但有解決誠意,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其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趙姓女子抽獎獲得一組「八分子玻尿酸禮盒」,趙女事後想要轉售,在2020年1月間將禮盒放上蝦皮購物賣場販售,同時上到業者官網下載3張商品圖片,並刊登在自己拍賣頁中,業者發現後,認為遭到侵害,提出告訴。
法官勘驗證據時,趙女坦承犯行,聲稱自己當時抽中玻尿酸禮盒後,想要將他轉售,自己並無惡意要盜用照片,並拿出中獎擷圖證明。法官確認相關證據資料後認定,趙女未經業者同意或授權,逕自將對方享有著作財產權攝影著作,以行銷目的公開傳輸在個人拍賣網頁上,欠缺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觀念,但考量趙女有誠意解決此事,加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規模不大,且無前科。
不過,業者指控,趙女根本無誠意認罪,也遲遲未答覆是否接受6萬元台幣的調解條件,請求從重量刑。法官認為,趙女事後坦承犯行,調解時也有協商解決的誠意,認為業者所述趙女未能同意6萬元之調解條件,即為無協商誠意,應是誤會,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趙女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