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出租屋市場應全面實價登錄,但內政部卻認為將影響租屋市場安定。(資料照/陳育陞攝)
許多人租屋之外,對租客來說,影響最大莫過電費。綠委莊瑞雄就認為,有許多房東把每度電價訂在5至6.3元之間,超收電費金額成租屋族一大負擔。
為了讓租屋市場更透明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12日)審議《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7案,要求將租屋市場納入實價登錄、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電費訂定問題等。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說,去年疫情期間,行政院曾推出「6、7月電費免夏季電費計價」優惠方案,但仍無法適用在非台電收費的租屋族身上,並詢問未來台電會如何應對,才能使電費收取機制更合理化。
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回應,現「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文規定,房東不得跟房客超收相關電費,應分為夏季、非夏季額度來計算,去年內政部曾和台電討論電費帳單機制,未來可能會登載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裡。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也提案指出,租屋市場應全面實價登錄,並建立檢舉和獎勵配套機制,對此,邱昌嶽說明,台灣目前租賃契約仍屬地下經濟居多,若以實價登錄方式,揭露個別租屋資訊,恐影響出租市場、降低房東出租意願,因此,目前行政院傾向暫不予修正。
至於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提案,讓房客的租賃租金支出,改列為個人綜和所得稅特別扣除額,藉此減輕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邱昌嶽解釋,稅賦層面屬財政部主管管轄範圍,應由財政部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