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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弊遭秋後算帳 吹哨者最高可獲3倍賠償

林惟崧 2017年03月28日 12:11:00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與黃國昌,今(28日)提《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希望能透過專法,來保護弊案揭發人。(攝影:葉信菉)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與黃國昌,今(28日)提《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希望能透過專法,來保護弊案揭發人。(攝影:葉信菉)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今(28日)提出《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希望能有效建立廉能政府、維護重大公共利益的機制,透過專法來保護弊案揭發人。立委黃國昌表示,時力決定將公、私部門合併規範,針對重大案件鼓勵知情者提出舉發。

 

徐永明指出,現行法規雖已有獎勵及報護,但對揭發人保護程度不一、密度不足,散落在各法條中,無法有效保護檢舉民眾。

 

事前抑制 事後處罰

 

草案中除了基本的揭發人資料保護,也明確規範揭發人避免被秋後算帳,若揭發人因舉發而被受雇單位解聘、降薪、調職等不利處分,將因《公益揭發保護法》而失效,揭發人也可要求損害賠償及最高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的請求。若揭發人生命、自由受到危害,也能請求司法警察保護。

 

黃國昌表示,關於公益揭發的保護,目前散見在各法規的規範體系,無法提供完整的保護,因此提出《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透過專法來完善法律體系。時代力量認為,此舉能夠替吹哨者提供誘因和良好的保護,也能做到不僅事後處罰,還有事前提前抑制的效果。

 

林昶佐認為,《轉型正義條例》的實踐步驟和包括範圍,都應該再更完整。(攝影:葉信菉)

 

黨團記者會中,總召徐永明也表示,希望能將《促轉條例》正名,改為「實踐」轉型正義,並排入周五的院會來討論,不只促進和規畫,而是真正落實和推動。上會期時代力量曾提過6次列入討論事項均被否決,今天又再度嘗試。徐永明說,本來的規畫角度中納入黨產這一塊應該要重新擬定,針對司法不法的救濟和政治檔案的徵集,也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促轉正名 不納黨產

 

立委林昶佐則表示,不當黨產已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範,無須在《轉型正義條例》裡處理了,盼趁此作全盤的思考及調整;轉型正義整個步驟和包括範圍應完整,因此在修正動議裡明列「實踐轉型正義委員會」,以利推動人事的除垢及司法不法的受害者相關救濟程序。

 

徐永明最後呼籲,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上周內秤委員會引發正義,各黨團意見不一,雖然同意開聯席審查會議,但時程安排、由哪個委員會主審還未有定案,表示將在周五發文給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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