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轉運站打翻水害人慘摔骨折 男子判賠21萬元

上報快訊/沈沛育 2022年05月21日 13:50:00
何姓男子在台北轉運站打翻水壺,陳姓男子因此滑倒受傷,法院近日判賠21萬元。(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何姓男子在台北轉運站打翻水壺,陳姓男子因此滑倒受傷,法院近日判賠21萬元。(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前年在台北轉運站內不小心打翻一瓶水,另名陳姓男子小跑步路過時踩到水灘,因此慘摔骨折。事後陳姓男子不甘損失提告求償,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何姓男子賠償看護費與精神慰撫金,共21萬6000元。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2020年7月30日在台北轉運站1樓大廳售票櫃檯前,不小心打翻保溫瓶,瓶中的水也灑了一地,但他當時沒有擦拭或告知清潔人員,也沒有提醒路人要小心,剛好一名陳姓男子小跑步經過,因為地面濕滑摔倒,造成他左側髕骨橫斷移位閉鎖性骨折。

 

陳姓男子事後向何姓男子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去年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何姓男子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而民事方面,陳姓男子也向何姓男子與管理台北轉運站的萬達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連帶賠償66萬多元。

 

士林地院審理時,認為台北轉運站清潔人員每2小時清潔1次,每天由主管巡查3次,但是何姓男子打翻水之後,既沒有自行處理、也沒有告知清潔人員,因此萬達通公司並沒有管理不當或是接獲通報而未立即處理的怠惰或疏失,免負賠償責任。

 

法官指出,何姓男子因為過失,不法侵害陳姓男子,審酌陳姓男子傷勢不輕,且必須接受手術、復健、由他人看護,判何姓男子賠償精神撫慰金15萬元、看護費用6萬6000元,共21萬6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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