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調整開立抗病毒口服藥資格對象。(指揮中心提供)
針對新冠肺炎抗病毒口服藥物開立資格,指揮中心今天(23日)做出調整,經專家討論,移除「吸菸或已戒菸者」,並增加「孕婦或產後六周內婦女」,可在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後進行開立。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原本將「吸菸或已經戒菸者」列為風險對象,在經過5月21日專家會議後,認為相關證據不足,因此從中移除。根據國外研究認為,吸菸或已戒菸者,必須搭配其他任一風險因子,藥物使用效果較好。因此,即日起「吸菸或已戒菸」需搭配其他風險因子,包括癌症、糖尿病等,才能拿口服用藥。
此外,孕婦或產後六周內婦女,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後可使用。由於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與產後六周內婦女的資料,若臨床醫師經評估後研判使用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且病人同意下可使用。但婦女用藥時若有意願持續哺乳,另需綜合評估餵哺母乳的益處與對嬰兒可能風險。
根據統計,在周末時段抗病毒藥物使用份數較少,昨天(22日)Paxlovid僅使用1053人份、莫納皮拉韋則使用307人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