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殯葬處長陳冠伶針對確診亡者火化議題表示,沒有強制,但實務上就是當天火化。(取自維基百科)
台灣本土疫情仍處高峰,更造成數百人不幸病歿,然而,確診者遺體需在24小時內火化議題持續發酵,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駁斥表示,只需在24小時內通報。對此,台北市殯葬處長陳冠伶指出,沒有強制,但實務上就是當天火化。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則表示,將研議遺體暫存專區。
陳冠伶表示,依據中央指引,確診亡者使用雙層屍袋,裝入後不能開啟,並消毒、儘量減少搬運,入殮封關後盡快送火化場火化。雖然沒有強制24小時內火化,但實務上就是當天會火化。
陳冠伶指出,殯葬處人員平常下班時間為燒完白天遺體約晚間5至6點,而晚上8點以後,才收確診亡者,會加班把全部確診亡者遺體火化才下班。根據統計,本土疫情5月爆發,北市殯儀館已處理的5月確診亡者617人,6月至今則有158人。
根據疾管署去年5月26日公布「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只有規定「報告期限」24小時,屍體處置則是「火化或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深埋」,沒有「24小時內火化」或「盡速或盡快處理」的規定。
但是,依照疾管署2020年6月20日公布的「COVID-19醫療機構感染管制Q&A」,其中第15-2點,「目前中央主管機關對於 COVID-19個案遺體雖未訂有明確火化期限,但依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第13條規定, 對於疑似第五類傳染病患者之遺體,應儘速處理,故仍建議應儘速火化為宜。 」
對於這樣情況,台北市議會今天(6日)進行總質詢,議員王欣儀提及此事,民政局長藍世聰回覆指出,上述兩項法規,在實務上有出入。
藍世聰進一步說明,中央說《傳染病防治法》沒有規定24小時也沒有錯,但措施、指引就是要24小時,而二殯《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第五類傳染病遺體不能寄存,進來就是火化。
王欣儀接著詢問,地方是否可以修法?很多住在中南部家屬無法趕回來送家屬最後一程,不人道也不人性。藍世聰則回應,根據第五類傳染病,其中不僅COVID-19,還包含很多傳染病,若要修法牽涉很廣,需要針對COVID-19本身做處理,考慮是否仍列入第五類,且修法是全國性,中央、地方要一起處理修法問題。
至於,是否可以送確診者一程,不要急著火化?藍世聰說道,規定沒有改就需要雙層屍袋,也就是見不到最後一面,火化日期要挑,就必須要找到暫存遺體的地方,不外乎是醫院或業者協助找地方,二殯則是規定無法寄存。
副市長黃珊珊補充說道,2年的執行都是這樣,是今天才成為問題,今早有討論研議暫存專區,中央規定在醫院、接體車上入殮,入殮後逕送火化,並沒有同意可以暫存,因此殯儀館無法暫存,要暫存就要找到地方,一殯、二殯都是滿的,醫院太平間也不一定願意。對此,聯合醫院總院長璩大成則說,會盡快了解,疫情之下時間沒有辦法太長時間暫存,話講清楚比較好做事,要中央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