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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變「門神」 拉官員喝花酒、圖利建商下場慘了 

上報快訊/徐建峰 2022年06月08日 15:17:00
羅鈞盛等人曾涉被招待喝花酒,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示意圖。(擷取pixabay)

羅鈞盛等人曾涉被招待喝花酒,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示意圖。(擷取pixabay)

新竹縣前消保官羅鈞盛,在任內不僅常常接受建商的招待喝花酒,對建商的行政裁罰、消防安檢等放水,還協助遊說、施壓公務員,不僅如此,他也當起建商的「門神」,找來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新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周明堂等人一起喝花酒。新竹地院日前審理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4人最高4年6月徒刑,並褫奪公權4年。

 

判決指出,當時擔任消保官的羅鈞盛,在2015年結識某建設公司負責人黃姓男子,為了興建建案在新竹縣內能夠營銷順利,黃男利用「保證獲利」的方式,邀請羅鈞盛入股投資,並於5年間獲利約138萬元。

 

黃男為經營關係,經常招待羅鈞盛喝花酒,讓羅鈞盛對建設公司受到的行政裁罰、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等事項,放水通過。甚至,在土地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申請案進度等公法關係中,施壓承辦公務員。

 

此外,自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間,羅鈞盛進一步邀請羅仕臣、陳中振、周明堂等人,一起接受招待喝花酒,直到2018年新竹地檢署接獲廉政署提報,羅鈞盛等人涉及貪污、喝花酒等情資,全案才進入調查偵辦。

 

檢方分別於2020年2月20日、3月26日,由檢廉持搜索票搜索羅鈞盛、羅仕臣、陳中振及周明堂住處及辦公處所,並傳喚相關人取證。

 

檢察官指出,羅鈞盛長期擔任新竹縣政府消保官,職掌消費者申訴、消費爭議調解事項,且擔任新竹縣政府九大行業(俗稱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等重要職務,更應廉潔自持、恪遵法律規範。

 

 

但是,羅鈞盛竟為貪圖黃男給予的高額報酬,長期接受酒色招待,忘卻身分職責,更藉職務影響力充當黃男的「門神」,以此謀得個人不法利益,已嚴重危害國家行政的廉潔性,更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與執行公務依法行政的信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竹地院日前審理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判羅鈞盛4年6月刑期、褫奪公權4年;羅仕臣判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陳中振判1年9月、褫奪公權2年;周明堂判1年9月、褫奪公權2年。

 

對於羅鈞盛等人喝花酒遭判刑一事,新竹縣政府表示,日前羅仕臣已調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建議該署處理。至於相關人等,將於收到判決書後通知,依相關規定召開考績會,審議行政懲處(包括停職),以及移送懲戒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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