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李永康以「香港商蘋果日報台灣分公司顧問」名義來台執行《台蘋》人員解僱等工作,移民署發現,有變相執行港版《國安法》之虞請他限期離境。(擷自Google Maps、蘋果新聞網)
台灣《蘋果》易主成羅生門,日前,傳出新東家港商黃浩派分身李永康,以「香港商蘋果日報台灣分公司顧問」的名義,來台執行人員解僱等清盤工作。移民署指出,李永康來台任務,有變相執行港版《國安法》之虞,目前已取消居留許可,並要求他10天內出境。
台灣《蘋果》8日宣布換新東家,外傳買家是港商黃浩、17Live共同創辦人潘杰賢,交易金額約15億元。台北市勞動局也證實,《蘋果》在10日已遞交解僱計畫書,預計8月9日解雇280名員工。
不過,香港母公司《壹傳媒》卻曾在14日卻發出聲明表示,清盤人和蘋果董事皆未授權出售,台灣《蘋果》是否易主,一度成了羅生門。
移民署等審核機構洽詢台灣《蘋果》後發現,易主後的新聞資料庫、員工個資等,若遭不當運用,恐有國安隱憂之虞,因此重新進行審核作業。
移民署和國安單位質疑,李永康以「香港商蘋果日報台灣分公司顧問」的身份來台,但《港蘋》的背後目前就是港府,來台執行相關任務,等於變相在台執行港版《國安法》,踩踏到我政府紅線,有違反《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之情事,依第28條規定,依法廢止李永康的居留許可。
移民署表示,日前已將處分書送交李永康處所要求簽收,並在簽收後限其10日內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