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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濠仲專欄:美國憲法墮胎權鬥爭還不到最後一章

李濠仲 2022年06月25日 14:40:00
半世紀前的「羅素韋德案」並不是爭取合法墮胎進程的完結,同樣的,今天美國最高法院推翻50年前的裁決,也不是反墮胎任務的最後一章。(美聯社)

半世紀前的「羅素韋德案」並不是爭取合法墮胎進程的完結,同樣的,今天美國最高法院推翻50年前的裁決,也不是反墮胎任務的最後一章。(美聯社)

美國最高法院25日做出推翻50年前「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保障墮胎權的裁決,這一「歷史性時刻」很快反映在全美各報頭條的顯著位置,同時也理所當然被視為女權開倒車。但當拜登說「最高法院讓美國『倒退150年』…」時,則也點出了「墮胎」之議存在美國社會並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關於它的爭論甚至超過了兩個世紀。今天或許因為美國政治上的變局(如保守派大法官多於自由派大法官)才進入另一轉折,但它也可能會再成為下一階段激辯的起始,就像50年前「羅訴韋德案」之前,美國人也不相信自己會等到那劃時代的一刻。

 

回溯美國建國初期,不乏有孕婦自覺是意外懷孕,就直接選擇服用墮胎藥(品質良莠不齊),其中很大一部分甚至被當作是黑人女性在遭白人雇主脅迫性侵,事後防止自己懷孕的手段。直到19世紀中期,才有愈來愈多醫療人員基於高風險死亡之故,反對這種做法,首先帶頭反墮胎者並不是宗教團體,是美國醫療協會成功在1873年將墮胎(包括宣傳墮胎)定為犯罪。

 

進入20世紀前後,美國絕大多數州都已將墮胎列為重罪(除少數州同意將醫療緊急情況以及強姦、亂倫等案件列為例外)。美國白人族群間,竟也有因為擔心黑人生育率高過白人的理由,相繼出面反對墮胎合法化。在經過一面倒反墮胎宣傳後,再又刺激女性主義者(女權運動者)開始注意婦女生育關乎生命之外的「女權意識」,進而承接美國1960年代興起的婦女解放運動,墮胎合法化與否,才一躍成為美國社會激烈討論的政治議題(不再只是婦女生命安全考量/另外也創造出所謂的計畫生育觀念)。

 

到了70年代初期,反墮胎組織如雨後春筍,加上宗教團體聲援,其意見可謂氣勢如虹。但1962年鳳凰城電視節目主持人雪莉·芬克拜遠走瑞典墮胎事件,則讓整個議題風向一度急轉直下。芬克拜先是生了四個孩子,懷第五胎時,為了緩解孕吐,她多次服用有沙利度胺成分的鎮定劑,同一時間卻有愈來愈多醫學報告發現這一鎮定劑會導致胎兒畸形(缺手、缺腳或耳聾、失明),芬克拜遂決定墮胎,偏偏她所在的亞利桑那州於法不准,她身為公眾人物帶頭說要墮胎再讓她飽受輿論批評,結果她選擇前往瑞典手術,手術過程果然發現她肚子裡的孩子不光只有一隻手臂,還缺了雙腿。

 

芬克拜的親身經歷震驚了社會大眾,大幅動搖了原本反墮胎一方的立場,對日後墮胎改革法案影響甚鉅。5年後,科羅拉多州便成為第一個在強姦、亂倫或會損及母親身體健康安危下將墮胎合法化的州。再過5年,CBC電視台推出《莫德的困境》電視劇,開風氣之先,將劇情設定在47歲的女主角意外懷孕,當面臨重大人生難題時,她最後選擇墮胎。這是當時「電視主角墮胎」的第一次,還在電視黃金時段播出,結果收到7000多封觀眾抗議信,但收視實在太好,隔年電視台打算重播,結果這回是美國天主教會直接出面號召抵制,抗議信也來到17000多封,廣告幾乎被退光光了。

 

也就是在《莫德的困境》首度把墮胎議題直接送進觀眾客廳,引發激烈爭辯後隔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乎意外通過對婦女墮胎權和隱私權的重要案例「羅訴韋德案」,等於承認了婦女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的保護。三個月後,有一宣傳女權的雜誌為紀念國家計畫生育100周年,刊出一張1964年一名懷了情夫孩子的已婚婦人,在求助墮胎不可得下,入住一家汽車旅館打算自行取出胎兒卻意外流血過多死亡的照片,震撼威力,不亞於當年芬克拜的故事,尤其為「墮胎選擇權」注入了極大的能量。因而,「羅訴韋德案」後,反墮胎團體雖然一直想要推翻判決,但那張照片也為支持墮胎者強化了選擇權的信念。

 

此後半世紀,美國有些州逐一站在「羅訴韋德案」裁決一方,同意懷孕12周以內墮胎合法化,有些州則以禁止懷孕6到8周後墮胎以為反制。總之,這個國家贊成、反對墮胎的爭辯,直到今天仍未進入終局,所以也才有「換了一輪大法官」就「換了新解釋」的情況出現。贊成墮胎一方,過去半世紀以來受到「羅訴韋德案」莫大鼓舞,但他們一直都有心理準備,那絕不會是爭取合法墮胎的完結,同樣的,今天美國最高法院推翻50年前的裁決,反對墮胎者在深感「欣慰」的同時,應該也很清楚當下並非已來到反墮胎歷程的最後一章。

 

※作者為《上報》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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