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外出用餐時,用丟市價20萬元的精品長夾。(取自李婉鈺臉書)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日前外出用餐時,弄丟了價值20萬元的BV鱷魚長夾。台北地檢署認為,畫面並未拍攝到皮夾,李女也不清楚皮夾用丟的地點,最後裁定不起訴孫男。
李婉鈺4月21日晚上與友人前往台北市赤綠餐廳、和酒餐館用餐消費,離去後發現自己價值20萬元的BV鱷魚長夾遺失,且皮夾內有現金5萬元及信用卡、證件,故由助理代為返回店內查看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和酒餐館有一名孫姓男子在入座時短暫彎了腰。
李婉鈺後來報警並取得影像檔案,再由助理代為提告孫男涉嫌侵占遺失物。但孫男表示,他只是在吧檯前彎腰放袋子便直接入座,否認有撿到、侵占皮夾一事。
檢方勘驗畫面,發現孫男的確提著紙袋入店,且僅短暫彎了一下腰,畫面並未拍到皮夾,再加上李女不清楚自己遺失皮夾的地點,北檢則認為,該案不能光憑片段彎腰影像,就認定孫男涉嫌犯罪,最後認為孫男罪證不足,28日裁定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