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商大老用「恐影響產業獲利」反對電價調漲,卻忽略他們口中的「產業獲利」其實恰恰是受惠於台灣長期低廉的水電費而來。(資料照片)
日前電價審議委員會做出調漲電價之決議,針對產業部門用電大戶調漲15%的電費,平均電價漲幅8.4%。對此,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認為電價合理化是正確的方向,此前連續四年凍漲的電價過於低廉,未能充分反映能源成本,除了造成電力浪費,對能源安全造成負擔之外,也不利於企業擴大對能源效率、節能設備的投資,將拖累產業永續轉型、邁向凈零排放的目標。
本次電價優先調漲工業大戶,符合綠盟一貫的「產業大戶優先調漲,一般民生用電暫緩」的原則,我們予以肯定。過去幾年來,產業部門的用電成長佔全台電力成長的七成以上,是驅動電力消費成長的主要原因,加上近年來製造業的生產與獲利呈現上升趨勢,今年的工業指數、製造業指數創下歷史新高,顯示產業用電大戶確實從台灣相對低廉的電價中獲利,且電費佔製造業生產成本僅2%左右,應有能力負擔電價的合理調漲。
然而,部分工商團體大老近日批評針對大戶調漲電價是「處罰」產業界,並呼籲要重新使用核電,我們認為這是毫無根據且不負責任的論點。電價議題與續用核電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議題,認為「電價調漲是因為非核政策」是完全錯誤的歸因。
首先,台灣電價長期偏低是眾所皆知的事實,因此電價「原本就該合理調漲」,與台灣是否要邁向非核家園並無關聯。台灣工業電價在這波調漲之前是全球數一數二的低廉,平均每度電僅2.4元,在世界上排名第6,即使這次調漲15%,從2.4元調升至2.8元左右,台灣工業電價也依然名列全球前12名。低廉的電價其實並不利於產業提升製程、能效,因此為了啟動台灣產業永續轉型,提升產業的能源效率以及在淨零淨逐下的國際競爭力,電價合理調漲絕對有其必要性。
此外,擁護核電者認為「核電是物美價廉的能源」,也是過時且與事實不符的錯誤觀念,台灣既有核電廠遠非他們口中先進、安全的核電廠,而是已陸續達到四十年服役期限、即將除役的老舊核電,未完工的核四廠更是緊臨活動斷層,根本不敷使用。如果台灣繼續仰賴核電,忽視了提升能源效率與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反而將走進一條昂貴、危險又過時的死巷。
事實上,核電不只老舊、危險,更是日益昂貴的能源選項。目前台灣用以支應核電廠除役所需經費之核後端基金,2017年評估需要4729億,但目前尚不足1700億元,且根據國外經驗評估,當前核後端基金之規模遠遠不足,例如日本2011年產經省評估,用過燃料棒深地質處置需花費將近9000億台幣,便足足是台灣核後端基金中最終處置經費1382億元的7倍。此外,根據Lazard能源均化成本研究,核電每千度的成本在過去十年內增加了26%,相較之下風電、光電等再生能源的成本則是下降7至8成。
唯有遮著眼不去看核災的風險、災難性的後果,以及至今難解的核廢料處置問題,乃至於核電在極端氣候下日益頻繁停機所造成的損失,才創造出核電表面上成本低廉的假象。同樣地,工商大老用「恐影響產業獲利」來反對電價調漲,但卻忽略他們口中的「產業獲利」其實恰恰是受惠於台灣長期低廉的水電費,乃至於政府的補貼與減免才得以存在。企業的穩定獲利,不過是有人在替他們負重前行。
如果說電價與核電之間有任何關係,那就是「對低廉電價的執著」與「對核電的迷思」兩者有相同的盲點,刻意無視能源使用的外部成本,將自身利益放置於公眾利益之前,而這正是阻礙台灣邁向永續轉型、追求凈零排放的關檢挑戰。
綠盟主張:就如同碳定價機制有助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唯有合理調漲電價,如實反映能源成本,產業才會有足夠的誘因去提升製程、汰換老舊設備、引入能源管理機制、改善能源效率,減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費,為企業與社會創造更多實質、永續的利益。最後,我們也要呼籲部分工商團體,不要碰到什麼議題都只會複誦「給我核電」,實際的研究早已指出,面對淨零排放的挑戰,「提升能源效率」與「發展再生能源」才是最為有效的策略,這不僅是社會轉型的目標,更是企業想要永續生存的關鍵。
※作者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