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楊泮池涉嫌論文造假案,教育部指出,身為該論文第二作者的楊有「應注意未注意」疏失。楊4日發新聞稿澄清,沒追查勘誤原因,以為僅是第一作者蘇振良的單一事件,「覺得要給年輕人機會」。
台大校長楊泮池涉嫌論文造假案,3月30日科技部與教育部宣布審議結果,兩部會皆認為楊未違法學術理論,但教育部指出,身為該論文第二作者的楊有「應注意未注意」疏失,未積極作為使論文勘誤。楊4日發新聞稿澄清,沒追查勘誤原因,以為僅是第一作者蘇振良的單一事件,「覺得要給年輕人機會」。
教育部與科技部30日發表郭明良團隊造假調查結果,兩部會認定郭明良、張正琪等8人確定論文造假及圖片重複使用,違反學術倫理。其中郭明良有8篇違反學倫,停權10年及追回154萬元。
在楊泮池部分,科技部和教育部皆認為楊未違反學術倫理,不懲處也無需追討回經費,但教育部指出,楊有監督不周責任,論文Cancer Cell (2006)在2008年有大量勘誤,2008年楊已任職台大醫學院院長又身兼第二作者,未能警覺採取積極作為,應注意未注意,有「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督導不周責任」。
針對教育部的指出,楊泮池4日發聲明稿澄清,他表示,關於論文Cancer Cell (2006),是他提供自己實驗室對本土肺癌的研究成果,與發展出來的研究模式,和教授郭明良的實驗室進行合作研究。
楊泮池說,他從2000年就進行國人肺癌研究,2001年發表成果後,請他提供肺癌細胞株和基因圖譜、轉移機制等資料,供各種療法測試,本著推廣學術、治療疾病的初心。他和他的團隊都盡量協助同行,與同行合作,其中包括郭明良團隊。
為證實他所言為真,楊泮池強調,從2000年到現在,非本人實驗室使用本人研究模式與技術平台發表論文共329篇,其中只有20篇因本人科學貢獻度較高,列為共同作者,論文Cancer Cell (2006)就是這個背景下的一個產物。
對於論文在2007年的文字勘誤,和2008年的第2次勘誤,楊泮池回憶,他是在勘誤被期刊接受後,才接到通訊作者教授郭明良的通知。當時他也發現勘誤之處很多,詢問原因何在,郭表示,是因為負責實驗操作的第一作者蘇振良博士做事不嚴謹。但是他當時沒有繼續追查。
楊泮池提到,他沒有追查的原因有二,首先第一作者蘇振良在2005年就離開台大赴美任博士後研究員。2008年勘誤,蘇已離開台大3年,而他是在2007年擔任醫學院長。其次,2008年勘誤是通訊作者郭明良主動向期刊提出,期刊也接受勘誤。當時他以為僅是第一作者蘇振良的單一事件,覺得要給年輕人機會,且蘇在台灣和美國的指導老師都已嚴加告誡。
聲明稿最後,楊泮池表示,本次學術理論對台大和台大學術界都有重大影響,他深感抱歉。他強調,台大已開始努力改善學術處理機制,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也希望跨實驗室、跨領域、跨學科的研究能持續發展。(林彤/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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