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Meta(舊稱Facebook)使用新聞內容,賺廣告卻從未付費給媒體,引發全球新聞業反彈。圖為《推動台灣媒體議價相關立法》記者會。(取自線上記者會直播)
兩大數位平台Google、Meta(舊稱Facebook)使用新聞內容,賺取大量廣告利益,卻從未付費給媒體,引發全球新聞業反彈。目前法國、澳洲通過立法,建立新聞議價機制,全球更有20國、1000多家媒體,成功從兩大平台手中拿回合理付費。反觀台灣現無法規、罰則,主管機關態度消極,國內學者呼籲,行政院應擔起跨部會統籌責任,蔡英文更應出面表態,讓政府成為媒體抗衡平台剝削的後盾。
台灣有8成數位廣告,被Google、Meta兩大平台壟斷,2020年國內數位廣告達482.56億元,最後進到內容媒體卻不到50億元。不僅數位平台大量使用新聞內容獲取利益,卻不必付費給媒體,甚至連媒體與平台間的廣告分潤,也由Google、Meta強勢主導,極為不透明、不平等。
去年澳洲通過立法,強制要求跨國平台Google、Meta需與媒體協商議價,法國今年也經由立法及政府介入,迫使平台須對新聞內容付費。台灣學者不斷疾呼,政府應正視問題、加速立法,至今仍進展牛步。為此,來自台大、政大、成大及中正大學的新聞與法律學者、今舉行「推動台灣媒體議價相關立法」線上記者會,提出具體建議。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指出,澳洲通過立法以來,大型數位平台已向澳洲媒體支付超過2億澳幣,相當於台幣40.7億。在法國努力下,Meta的Facebook News也同意支付法國媒體總額6000萬歐元,等於台幣18.15億元。全球現有近20個國家、1000多家媒體,取得數位平台的內容付費,但台灣沒有任何一家。
羅世宏強調,台灣新聞業生病很久了,處於慢性死亡狀態,數位廣告被平台壟斷,新聞業有責任提升優質內容,團結發聲展開行動談判,要求平台付費。政府也有責任推動支持新聞業的政策,像是印度啟動過3次對平台的反壟斷調查,面對數位時代的嚴重壟斷,「國內公平會不能視若無睹,主管機關思維要跟上。」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則直指,行政院針對新聞議價機制推動,由前政委郭耀煌成立了跨部會的研究小組,包含NCC、文化部和公平會在內,希望6月提出報告。但郭耀煌辭職後,6月的報告完全跳票了,各部會似乎都不認為是他們的權責,數位發展部也不知何時成立,甚至行政院長蘇貞昌至今都沒對該議題表態。
林照真指出,法國立法通過的消息令人振奮,其中政府扮演重要的角色,法國總統馬克宏更曾親自出面抗議Google,希望總統蔡英文能好好關心台灣媒體,針對平台使用內容卻不付費的問題,表達清楚的立場。
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則說,目前國內針對新聞議價尚未立法,數位平台可以大聲說「我沒有違法,我不用付費」,這是媒體很大的困局。但公平會仍可針對廣告分潤,平台廣告資料不透明等部分進行調查。該議題不是單一部會可解決,行政院一定要出來統籌,扮演領頭羊的角色,才能避免大家持續困在找不到主管部會的迷霧中,無法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