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坤輿掩埋場爭議多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苗栗縣府與坤輿敗訴。(擷取自陳椒華臉書)
苗栗縣政府日前再次核准坤輿事業廢棄物掩排場的試運轉計畫,讓自救會及當地居民的不滿,今天(21日)凌晨更引發流血衝突。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坤輿一案,認為苗栗縣府並未依法行政,今天判決縣府與坤輿敗訴,應立即停止其試運轉,全案可上訴。
苗栗坤輿事業廢棄物掩排場爭議存在超過20年,附近居民及自救會強力反對,認為掩埋場恐汙染地下水層,但苗栗縣府仍在2020年向同意坤輿公司的試運轉計畫,讓居民十分不滿,於是提起行政訴訟,控告苗栗縣府未依法進行環評。
案件審理時,法官認為苗栗坤輿掩埋場占地已超過2公頃,理應進行環評,但坤輿公司卻並未做環評、也未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給苗栗縣府,而苗栗縣府也未依規定要坤輿公司進行環評,就同意其試運轉,因此判決苗栗縣府及坤輿敗訴。
法官也強調,居民以苗栗縣府怠惰為由,訴請判決縣府應做成命坤輿公司,停止掩埋場涵蓋的15筆土地實施開發行為的行政處分,為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