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中)昨被判5年6個月徒刑,被害人之一的立委高嘉瑜(右)覺得判太輕。(合成照片/資料照片)
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因利用軟體Deepfake的技術,將知名人士的臉孔換到A片上再販賣,昨天(21日)遭新北地院輕判5年6個月徒刑,還可易科罰金198萬元,換句話說,只要繳了罰金就可免坐牢,讓許多人不滿,其中一名被害人立委高嘉瑜昨就批評,法院對小玉的判決過輕,完全無法彌補傷痛。
小玉日前利用軟體Deepfake的技術,將119名被害人的臉孔植入A片中女優的臉上,並以此營利賺了1300多萬元,去年他遭警方逮捕後,警方清查被害人,發現包過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議員黃捷、「學姊」黃瀞瑩、網紅奎丁、雞排妹鄭家純等人都受害,新北地院調查後也起訴小玉和莊姓同夥。
經過幾個月審判後,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合併畔小玉5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198萬元;莊姓同夥3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132萬元,並沒收追徵犯罪所得1338萬元,可上訴。
判決消息一出,受害人之一的高嘉瑜立即表示不滿,強調影片已在網路上永久流傳,對於被害人來說是一輩子的傷痛,但法官僅判小玉5年半徒刑,無論是相較於國外法官至少判7年以上、或是一些被害人要求判12年,都顯得罰則過輕,她也將極積推動修法。
而另名被害人黃捷則感謝法官主持公道,並強調將提起民事求償,也會將最終賠償的金額捐給婦女團體,幫助類似狀況的受害者再度站起來,同時呼籲數位性暴力增訂相關修法能盡快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