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左)在直播嗆吳宗憲(右)「吃洨」,遭判賠80萬元並公開道歉。(資料照片/沈粲家、楊約翰攝)
網紅「館長」陳之漢,2019年在一次質播上嗆綜藝天王吳宗憲「是什麼洨」、「吃洨」,更以髒話辱罵,遭吳一狀告上法庭,並求償200萬元加公開道歉。案經一、二審,均判決館長須賠償80萬元並道歉,但館長不服上訴,最高院今天(22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據了解,吳宗憲在2019年時評論網紅「沒素養」,引起館長不滿,先在直播中轟吳宗憲「自以為是大哥」、甚麼都要管,隔天又同樣在直播中開嗆,指吳「你吃洨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嗎」、「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我有說錯話嗎?」
此外,館長也辱罵吳宗憲「我學他那種機掰個性,說那種機掰懶叫話。」等髒話,引起吳宗憲不滿,提起刑事、民事訴訟。刑事部分,檢方在調查後將館長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館長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至於民事部分,吳宗憲則求償100萬元,外加公開道歉,之後又將求償金額追加到200萬元。一審時法官判館長須賠償80萬元、並在YouTube頻道和臉書粉專上公開道歉,館長上訴二審遭駁回,最高法院今天也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