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結構技師評估,該物件客廳有鋼筋外露、混凝土塊剝落等情形。(上報記者攝)
俗稱「海砂屋」的高氯離子建築物,短期會使得牆面生出「壁癌」,長期則會加速腐蝕鋼筋,造成鋼筋外露、混凝土塊剝落等情形,讓房屋結構嚴重損害,威脅住戶的安全。若民眾不幸買到海砂屋,修繕恐「大傷荷包」,溝通與後續處理也相當麻煩。
在萬華購置自用住宅的林先生日前向上報投訴,2021年,他與妻子在信義房屋房仲的介紹下,以1285萬元購買屋齡30多年、位在華江橋附近的中古屋,賣方強調屋況保持良好,僅廚房、廁所有鋼筋外露,但清除壁紙後,發現其他空間的鋼筋鏽蝕嚴重、混凝土塊剝落,房屋結構大有問題,他們與前屋主、信義房屋三方協商未果,被要求自行負責。
清大博士畢業的林先生,是人生第一次買房,妻子則是公務員,他們當初考量「術業有專攻」,決定委託大型房仲公司協助尋找適合的物件,最後找上信義房屋萬華店。2021年3月,他們在信義房屋的推薦下,看了華江橋附近的公寓,當時在物件的說明書上僅揭露廚房、廁所有鋼筋外露問題,並已經處理,氯離子檢測結果為0.34,雖數值略高,但還不致於有所危害。
經過半年多的考慮與議價,雙方決定以1285萬元成交。沒想到,在2021年11月1日簽約當天,前屋主才揭露客廳也有鋼筋外露問題,但已經進行修繕,林先生相信屋主說詞,也認為信義房屋房仲會善盡調查責任,仍簽約買下該物件。
然而,在去年12月交屋當天,前屋主的太太突然透露,孫女的房間也有鋼筋外露問題,但還沒有處理,由於已經簽約,當下也沒辦法看實際情況,林先生與林太太只好迫於接受。2022年4月18日,林先生委託室內設計師進行拆除工程,卻發現房屋結構有問題,趕緊停工,並找結構技師、信義房屋房仲與律師到現場會勘。
無論是信義房屋委託或林先生找來的結構技師,其評估報告都直指該房屋必須進行修繕。6月12日,他們召開協調會議,信義房屋委託的律師表示,合約第19條載明,除非前屋主有故意隱匿,否則可以不用承擔責任,並詢問林先生願意負擔修繕費用幾成。
在協調會議當下,林先生強調說,他不會在此時承諾負擔幾成,一開始有揭露的部份可以承擔或討論負擔部分費用,但之前不知情的地方,無法承擔。信義房屋則表明,會再詢問結構技師是否能監工、出具安全評估報告,並請修繕廠商提供最終報價。
「這樣擠牙膏似的揭露,前屋主是不是有涉及故意隱匿?」林先生向本報記者說明,賣方所稱的客廳補強工程,經拆除後的情況顯示,像是在賣屋前不久才進行處理。結構技師也提到,這不是正規補強修繕的手法,比較像補上混凝土試圖遮蓋,讓賣相比較好看,與賣方所稱的處理好了,有很大的差距。
林先生也質疑說,信義房屋房仲是否未善盡調查責任,甚至沒有把關好,沒特別提醒,讓他們簽下對買方相當不利的霸王條款。此外,他們未來若想要賣房,勢必要揭露這些瑕疵,但這裡不在市中心,又有誰會想買,可能只能撐到危老重建的那一天。
「信義房屋難道都沒有責任嗎?」林太太沉痛說道,這個世代要買房很不容易,他們沒有奧援,好不容易存到頭期款買房,卻買到有問題的房子,根本無法入住,心真的非常痛,也覺得信義房屋怎麼會如此處理,背棄他們夫妻的信任。
林太太也無奈說道,買方的權益究竟在哪裡?現在的年輕人買中古屋或預售屋,壓力比較小,但買中古屋就會面臨資訊不對等的問題,無法掌握房子的真實狀況,就像「國王的新衣」,拆掉了以後才發現,他們希望信義房屋可以認真處理這個問題。
一、 貴媒體不僅標題使用「花1285萬竟買到海砂屋?小資夫妻要求前屋主、信義房屋負責」,更以第一段整段的篇幅說明,消費者買到海砂屋將大傷荷包,然經查本件賣方於委託本件房屋予本公司銷售時,本公司經紀人員已從廁所檢修孔查檢發現天花板有部分鋼筋裸露屋況,另經賣方告知廚房亦有此等狀況,惟屋內客廳、房間等位置因有固定裝潢物包覆,故本公司經紀人員無法查檢,但本公司為求慎重,故經賣方同意後,本公司即委請廠商檢測該物件之氯離子含量,經檢測為合格,本公司於銷售過程中,均已將該等相關資訊揭露予買方知悉,貴媒體內文亦提及氯離子檢測數值為0.34,卻仍於標題及第一段使用「海砂屋」字眼,疑似使用影射的方式,扭曲本案為海砂屋物件。
二、 貴媒體內文指稱「讓他們(買方)簽下對買方相當不利的霸王條款」,然簽約過程中,買賣雙方另行合意於合約第17條第19項特約約定如本房地有混凝土鋼筋裸露等狀況,買方同意免除賣方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意旨。買方並於該特約條款簽名確認同意。係屬雙方議定之契約自由原則,並非霸王條款,買方現欲要求賣方負全部修繕之責,本無理由,然本公司仍將全力協助處理。
三、 承上述,本件交屋後,本公司於接獲投訴人反應,即積極協助處理,惟買方無視該放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條款,堅持相關修繕費用須全部由賣方負擔,雖其主張與契約約定不符,惟本公司仍秉持服務客戶精神,積極協助雙方進行溝通處理。但因雙方各有堅持,致一時尚難有共識。
四、 本件爭議仍在溝通處理中,媒體直接致電信義房屋採訪分店同仁,同仁轉知記者將請法務回電,卻遭到拒絕,刊登偏頗報導,損及本公司商譽,本公司必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五、 以上聲明請一併刊登,以免產生誤導致損及本公司權益及不動產仲介市場之公平競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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