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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46死】消防局、工務局全部沒有刑責! 檢方「查無不法」理由曝

上報快訊/范博媛 2022年08月05日 15:20:00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大火,釀46死、43傷。(資料照片/高雄市高桂救助分隊提供)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大火,釀46死、43傷。(資料照片/高雄市高桂救助分隊提供)

城中城大火釀46死、43傷,除了放火嫌犯黃格格,調查報告也直指高雄消防局、工務局有行政疏失。高雄地方法院今天(5日)公布一審結果,黃格格遭判無期徒刑;至於工務局、消防局的公務人員,高雄地檢署認為,查無不法,無須對本案負刑責。

 

位於高雄鹽埕區的城中城大樓,在去年(2021)10月14日凌晨發生大火,造成46死、43傷,成為台灣史上死亡人數第2多的火災事故。調查報告指出,消防局、工務局在此案有行政疏失,當時共有13人遭記過調職,而高雄前消防局長李清秀、前工務局長蘇志勳陸續請辭獲准。

 

高雄地院今天宣判一審結果,今年51歲的縱火兇手黃格格無期徒刑。至於公部門人員,高雄地檢署則表示,「查無其他不法情事而有應負刑責之人」。

 

針對消防局、公務局有無相關過失部分,高雄地檢署將此案另外分成5案偵辦,包括「無公安申報」、「未檢修申報消防安全設備」、「1、2樓安全梯擅設柵門」、「變更使用執照項目」,另外也包括城中城大樓總幹事李太明,有無涉及失職等問題。

 

檢方指出,針對「無公安申報」部分,因工務局人力有限,針對為數不少的高強度商業類建築物列管有裁量權,難認有廢弛職務之嫌;而「未檢修申報消防安全設備」部分,檢方指出,消防局接到檢舉後的確有多次派員前往,不過由於跟管委會溝通無果,輔導失敗,亦難認有廢弛職務之嫌。

 

 

另外,在「1、2樓安全梯擅設柵門」部分,檢方表示,逃生方向免用門禁卡即可開啟,因此難認工務局有廢弛職務之嫌;「變更使用執照項目」部分,則是大樓面積低於500平方公尺,本來就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而且也沒有改建,難認有廢弛職務之嫌。

 

至於住戶質疑城中城大樓總幹事李太明瀆職,檢方指出,他既非大樓所有權人,也非《消防法》中的管理權人,即使有向住戶酌收費用,也是受託打掃清潔、收垃圾、更換電燈等日常生活事務,僅在維持大樓基本運作,無法認定其有何應盡其防止火災發生的注意義務,而課予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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