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審定會召集人蘇宏達(左)表示,日前接獲檢舉稱余正煌抄襲林智堅論文,審定會做出6大決議駁回檢舉。(楊約翰攝)
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林智堅深陷論文抄襲疑雲,台大今天(9日)召開記者會,認定余正煌並無抄襲情形。
此外,審定會認為,林智堅論文有多處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碩士學位。台大審定會也表示,日前有接到檢舉,聲稱余正煌抄襲林智堅論文,審定會也做出6大決議駁回檢舉,對抄襲說「不予採信」。
台大審定會召集人、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表示,校方日前接獲檢舉信,聲稱余正煌論文的民調資料是由林智堅提供的,且兩人論文目錄雷同,且第一章第三節內容高度相似,但最後審定會決議「不予採信」,蘇宏達解釋:
一、雖然民調確實是由林智堅提供,但余已在致謝詞處註明感謝林的提供。
二、目錄章節相似,但並不等同於抄襲,而是必須檢視其內容,才能認定。
三、即便兩人第一章第三節雖有高度相似,但無直接證據說明,余有抄襲林的論文。
四、雖2人的論文敘述上都有使用「我們」的字樣,但符合學術書寫的慣例。
五、雖然兩人論文都有「依變項設計」,但余用的是林智堅支持者的投票選擇,而林用的則是是「蔡仁堅」的,兩者不同。
六、林智堅直指余正煌論文中,論述後者的教育程度高低不符合邏輯,確實是有錯誤,但可能是對於林智堅台大準碩士與許明財海外學歷的比較用詞,但即便是錯誤,單一詞彙不構成余抄林的證據。
綜合以上6點,蘇宏達表示,審定會認定,以現有證據,不足證明余正煌有抄襲林智堅的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