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林智堅論文抄襲,鄭運鵬(左)提6點質疑台大審委會。(張哲偉攝)
民進黨桃園市候選人林智堅遭控涉嫌抄襲他人論文,台大今天(9日)突然公布審定結果,判定林智堅論文抄襲確立且情節重大,建議撤銷碩士學位。對此,曾為林智堅護航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提出6點質疑台大審查委員會。
鄭運鵬6大質疑,如下:
1、「祕密審查卻對外放話」
依照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規定,審查過程必須保密,但卻多次看到以校方名義,用未具名的方式透露審查方式及內容。最好的例子就是曾經有人放話審查方式只看畢業先後、不看內容、證據先後,與今天台大發表的內容一模一樣。
2、「審定會召集人蘇宏達明顯未審先判」
蘇宏達審查前都還沒看過任何資料,就發信說是醜問。過去台大也發生過校長、教授論文被質疑,但也沒有被這樣稱呼,痛批蘇宏達「他先有政治立場、結論,未審先判,才用這樣的方式,這令人非常遺憾。」
3、「不採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過去曾對外公開各類證據,證明林智堅的台大論文完成在前,但顯然在委員會未採用這些具有法律效益的證據。
4、「未尊重當事人權益,就召開記者會」
過去因蘇宏達的政治立場偏頗,與台大申請迴避遭否決,因此未出席審查會,但林智堅未放棄辯護的權利,因此清晨12點律師透過郵件寄到台大,提供時間給台大安排,但台大卻在今天早上發布記者會,完全沒注重當事人權益。
5、「利用急就章的程序成就政治上的審查」
依據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規定,重大爭議案件學術審查委員會有2個月的審查時間,這次事件對全國來說尤其重要,校方卻在短短3周內即逕行發布審查結果。台大新聞稿也有提到,有委員表達不同意見,但明顯被刻意忽略掉。
六、「草率否定畢業論文的教授審查」
台大任何院所的論文審查都要經過指導教授、口試委員兩階段的審查,但蘇宏達卻越過當年其他指導教授、口委,就逕自評價論文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