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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美國施壓農產品開放 藍綠政府都大幅放寬農藥殘留容許量

蔡慧貞 2017年04月11日 09:33:00
衛福部大幅調高農藥殘留容許量,引發罔顧食安爭議,但放寬標準早在馬政府時代就開始配合美方要求執行,無怪乎美國在2016年及2017年外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中,皆對台灣政府配合態度表達肯定。圖為示意圖。(圖片取自吳音寧臉書)

衛福部大幅調高農藥殘留容許量,引發罔顧食安爭議,但放寬標準早在馬政府時代就開始配合美方要求執行,無怪乎美國在2016年及2017年外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中,皆對台灣政府配合態度表達肯定。圖為示意圖。(圖片取自吳音寧臉書)

衛福部在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正式公告128項「農藥殘留容許標準」,大幅放寬、新增多項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量,儘管衛福部官員振振有辭強調是考量與世界接軌,因此比照國際際標準,但實際上無論是在3月13日預告的351項,或是15日正式公告的128項,均各有高達3分之1為新增且高於國際標準,為什麼要大幅調高農藥殘留容許量比國際還高?衛福部根本難以自圓其說。但其實放寬農藥殘留容許量並非開始在這一波,早在馬政府時代就已經配合美方要求在執行放寬政策了。

 

美提交276項清單 馬任內放寬一半

 

美國政府在2014年向台灣提交了276項優先清單,根據衛福部食藥署的公文說明顯示,馬政府從2011年起就逐步放寬多項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容許量,一直到2016年3月共放寬了138項;至於美方提出的清單中剩下的138項,衛福部食藥署則趕在馬政府下台前,於去年2月4日和4月1日預告了14項,並於去年5月9日和7月14日正式公告,目前尚有委託審查19項,未接獲農藥商進口申請案件105項。

 

即因馬政府時代對美方於2014年5月提出要求放寬農藥殘留容許量的清單高度配合,在去年卸任前已完成新增、放寬過半項目,無怪乎美方在「2016年外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中肯定台灣政府配合美國開放農藥;在「2017外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中,美方再度對台灣訂定農藥化學品殘貿容許量(MRL)的進展表示肯定。

 

而這次食藥署在3月13日預告了41種農藥、351項農產品農藥殘留容許量;3月15日另正式公告22種農藥、128種農產品,且根據食藥署在3月28日回覆立委林淑芬的函文,食藥署對農委會防檢局函送殘留容許量建議值,「屬3月13日預告草案修正項目,全部採用該局(指農委會防檢局)建議值;屬3月15日修正項目,修正1項農藥達特南於柑桔類為1.0ppm(該局建議值為2.0ppm),其餘採用該局建議值」。

 

衛福部食藥署形同照單全收農委會主張的各種新增、放寬農產品農藥殘留容許量要求。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也表示,放寬農藥殘留量是農藥業者提出申請,但他也強調,前端提出需求,食藥署會針對安全把關,確認對人體無虞才通過。農委會官員也坦言,廠商研發出新藥,本來就該向政府提出申請。又根據統計,我國主要農藥成品進口國來自於日本、美國和德國等國,另有一定比例則是國產成品。

 

長期關注國內農產品農藥機制的主婦聯盟不僅表達反對放寬標準立場,亦忍不住痛責新政府說,多種農藥交互作用可能影響人體健康,每擴增一項農藥的使用就可能產生額外的未知傷害,且有些農藥無法經水洗清,且台灣沒有經濟種植的熱帶水果紅毛丹也在這次增條訂數種農藥殘留容許量中,質疑是否在為未來業者進口鋪路。主婦聯盟更不滿地說,「還要修更多?300多項都是放寬增加農藥使用,這樣短時間大幅度地放寬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令人質疑政府維護民眾食品安全的決心,食安五環不進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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