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員工陰經龍因不滿女友提分手,持刀猛砍奪命,法院判其15年有期徒刑。(合成畫面/翻攝畫面、擷取自Google Maps)
前棒球國手、台電嘉義區營業處員工陰經龍今年3月時因不滿張姓女友提分手,持刀攻擊並刺中張女心臟,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陰經龍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另依傷害、恐嚇等罪,判決其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56歲的陰經龍於今年3月17日與張姓女友相約在公司倉庫談判分手事宜,未料陰男不願分手,竟掏出事先藏匿好的水果刀抵住張女脖子,造成張女頸部撕裂傷,陰男甚至放話「要與妳同歸於盡」、「要殺死你」,還好張女的外甥女及時抵達將張女帶離現場,並報警提告,張女才逃過一劫。
不過,陰男卻仍怒火難消,於3月22日再次展開攻擊,趁送文件至張女辦公室時,持水果刀猛力朝張女左胸、腹部連續猛刺5刀,其中1刀更刺破張女的心臟,導致其右心房破裂並大量出血,張女的鄭姓外甥女見狀上前阻止,沒想到陰男卻恐嚇「如果再阻止,我連妳也殺」。隨後警方及救護人員獲報抵達現場,張女雖緊急送醫搶救,卻仍宣告不治。
判決指出,陰經龍與張女都在台電嘉義區配電中心上班,陰經龍是台電公司的職員,張女為台電公司協力廠商員工,因工作相識交往多年,並且曾經一起同居,但今年初張女因故提出分手,使陰經龍心生不滿。
陰經龍於案件審理時曾自陳,自己飽受口腔癌惡性腫瘤所苦,需住院治療,導致身體狀況長期不穩定、心情低落,適逢張女提分手,因此才會衝動犯案,並已知錯悔悟。
嘉義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決陰男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另依傷害、恐嚇等罪,判決其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陰經龍曾是棒球國手,曾代表中華隊參加威廉波特少棒賽,於比賽中打擊率、打點、全壘打3項打擊項目均創下大會最佳成績,勇奪「三冠王」,高中畢業後曾加入台灣電力棒球隊,但卻未進職棒團,因此在台電隊打了幾年球後就轉任台電公務人員,結束棒球生涯,未料今年卻因感情犯下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