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因不滿遭影射收「頂新政治獻金」,自訴控告媒體工作者周玉蔻加重誹謗並求償千萬,法院一審判周無罪,馬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3月召開言詞辯論庭,11日改判有罪定讞,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周玉蔻2014年指馬英九團隊收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撰文指出碼收了頂新集團的秘密獻金,對此,馬英九自訴控告周玉蔻,並求償千萬元,以及要求登報道歉。
2015年12月31日一審判決周玉蔻無罪,當時判決指出,在現今政治獻金制度下,「無證據證明」馬英九與競選團隊收取頂新集團的非法政治獻金,並不表示馬與團隊「事實上」確未收取;但法官也強調,此判決並非認定頂新有提供馬非法政治獻金,而是從情理上判斷,確有這樣的「可能性」。
北院認定,周玉蔻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她無罪;但馬英九從未出庭。馬不服再上訴,二審高院2016年8月30日上午開庭,馬英九首度以自訴人身分現身,在隨扈引導下步入法庭。
2016年8月 2日馬英九出庭了,但在40分鐘的庭訊過程中,馬英九都沒說任何一句話,就連審判長當庭對馬提問,馬也都請律師代為回答;周玉蔻則在庭上連番追問馬英九,包含「你一生選舉都沒收受限制獻金法規範以外的獻金嗎?」等4個問題,馬依舊未親自回答,僅在離開接受媒體訪問時,重申了自己是清白的。
馬英九說,他是應審判長傳喚出庭,他認為,經過特偵組調查後,已證明他沒有收受頂新2億政治獻金,也沒有圖利頂新,一審雖判他敗訴,但也確認了他是清白的,他再上訴只是要來確認周玉蔻在此案究竟該負什麼責任。
2016年8月30日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開庭,馬英九再次出庭,合議庭傳喚前立委謝國樑、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作證。
這回馬英九開口了,他向法官表示,特偵組簽結此案後,周玉蔻仍口無遮攔、咨意誣衊,從不查證且毫無責任,保障人權只是一句空話。如果這不是惡意,那什麼是惡意?周玉蔻連續污衊他130次,只為賺取100多萬通告費。
周玉蔻則向法官說,她有消息來源,並非惡意誹謗馬英九,她是政治評論者,政治獻金本來就是台灣政治可以討論的議題。馬英九身為權高勢大的總統,一審敗訴居然上訴,顯然過於低估總統應負被監督的公眾角色。
但最後這件馬英九自訴周玉蔻加重誹謗案,二審高院改判周玉蔻有罪,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1天1000元。(徐乙喬/綜合報導)
【延伸閱讀】
【熱門影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