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的門檻遠比社會大眾想像的要高,美方操作「捕食者」無人機的人員均為合格飛行員。(維基百科)
從小到大的升學路上筆者深知,有人力爭上游靠的是實力,有人靠的卻是視力,而從海巡署辦理「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這檔事看的出來,明顯靠的是豐富的想像力!
監察院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郭文東已於2022年8月25日申請自動調查,該試辦計畫缺乏考量海上風力影響,以致停用相關UAV設備且長期閒置未能達成執行海域巡護的功能,顯嚴重影響我國海域及海岸偵巡安全,從監察院欲調查海巡署無人機訓練規劃、操作員招聘情形、專業證照取得與相關培訓等項目,可以發現監察委員的航空專業素養應是優於海巡署的。
綜觀美國、日本、韓國,甚至是菲律賓的操作實例,皆可發現其主要業管單位都從既有的航空隊轉而發展無人機,因為飛行單位須遵從嚴苛的航務規範、訓練及證照資格,亦即無人機駕駛員培訓與有人機駕駛員培訓其實是屬於同一體系,而依照美軍自己的統計,無人機每10萬小時損毀的比例是有人駕駛飛機的30倍,絕非如電視名嘴靠想像力所描述的一般跟打電動一樣輕鬆,如高層誤以為無人機可以百分百取代有人機,那顯然是抱薪救焚而且邏輯死亡了﹗
從2003年2月份《Airforce Week》的報導內容可以得知,早期美軍的的無人機大隊為了操作新購入的24架「捕食者」無人機,合計聘用了48名飛行員擔任無人機的操縱員,絕非從現有辦公室裡或是部隊中抽調48個會打電動的同袍,趕鴨子上架把無人機當電動遊戲機操作。
早在2015年台灣的海巡署為了在東沙、太平島佈署無人機用以確認不明海上目標,即曾考量中科院的國產銳鳶無人機,但銳鳶無人機起降需跑道、地面遙控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中、高級證照等條件,被認為操作成本太高未符合海巡署任務需求,銳鳶無人機最終被海巡署拒用,由此可以看出兩件事,第一,大型無人機對專業素養的要求不低,該有的跑道、證照、規範跟專業人員缺一不可,第二,海巡署顯然把航空專業看得太過於廉價,誤以為從無人機踏入航空領域是省錢的捷徑。
隨後,海巡署於107至108年間編列預算8986萬採購20架無人機,平均一架約新台幣400萬元,成立5個UAV無人機中隊,配置海巡署巡防區與機動海巡隊,控制距離僅30公里,滯空時間約50分鐘,飛行高度達3000公尺,最快時速每小時85公里,不過抗風能力僅6級風,雖能執行治安偵巡、環境監控、救生救難,空投救生衣、救生圈,但服役後經媒體披露,卻面臨操作人員經驗不足、證照通過率過低、未落實救生器材投擲訓練、夜間飛行及影像傳輸訓練不足等問題,顯然跌跌撞撞走的並不如想像中的簡單。
其實海委會海巡署希望成立航空分署的方向值得肯定,因為台灣早已被越南跟菲律賓超車十幾個路口,不過試辦無人機計畫拋出去的磚頭不一定能引到玉,反倒是有可能砸到自己的腳被監察院糾正。
海巡署出發點的位置是正確的,不過所走的道路方向卻偏了,據報導,海委會數年前規劃成立海巡署航空分署之初,預計採購12架大型定翼機、8架旋翼機,並向行政院提出「籌建空中能量以強化海巡任務的可行性與必要評估」報告,不過可能因投資金額過於龐大遭到擱置,建議或可縮小規模從中、小型定翼機隊先行導入,所需之預算額度僅媒體報導250億的三分之一不到,卻可先行建立屬於自己的航空專業人才庫、完整的航務管理編制、健全的航安制度規範與未來可以擴充成長的可行性,初期無論是接手空軍專機中隊畢琪1900、空勤總隊畢琪200抑或啟封的格魯曼S-2T都好,千萬不要誤以為飛機小就不好,小飛機雖小,但它玩的卻是整個天空!
現在最怕的是在缺乏人才、制度跟組織編制的狀況下,為了扶植國內的UAV產業並配合「國X國造」的政策,政府再投入N百倍的預算採購更多的無人機,拿納稅人的血汗錢做實驗跟嘗試,這是非常不科學也缺乏系統科學常識的,把政策的推動拿來跟小學生養蠶寶寶的試驗做類比是相當駭人聽聞的,監察委員們點出的無人機訓練規劃、操作員招聘情形、專業證照取得與相關培訓等項目,說穿了不就是海委會海巡署缺乏航空專業嗎?
試問翻開海委會海巡署的組織章程有哪一個單位是具備航空專業人才儲備功能的?答案是沒有!先操作有人機才有可能踏入無人機的領域,無人機的門檻遠比社會大眾想像的要高,或許一般社會大眾很難理解,但卻是各國操作單位的實際經驗,期待政府高層能落實海巡署航空分署的建置,勿讓海委會因缺乏空中立體作業能力而在執行「海域治安」、「維護漁權」、「救生救難」、「海洋保育」及「海洋事務」等五大核心任務上打了折扣。
※作者從事再生能源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