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截至2021年底虧損達16.8億元,卻有不知名金主挹注7億多元。(合成畫面/資料照)
《鏡電視》2年燒掉逾13億元,前董事長裴偉被控在位期間處理設備採購、移轉員工人事費、自領顧問費等帳目不清,引發股東質疑。然而,不只《鏡電視》金流陷疑雲,《上報》調查,創立5年多、由裴偉擔任董事長的精鏡傳媒(鏡週刊)也面臨巨大財務黑洞,根據該公司財報,截至2021年底,公司累積虧損高達16.8億元,對照實收資本額7.1億元,已虧空超過2個資本額,回歸《公司法》規定,實際上已是破產公司。
精鏡傳媒2016年由董事長裴偉等人創立,出版紙本雜誌《鏡週刊》,5年多來未曾傳出營運問題。不過,在裴偉籌設《鏡電視》,接連被內部人士檢舉違反《公司法》,付給自己每月150萬顧問費,將《鏡週刊》辦公室裝潢費用、上百名員工薪資掛在《鏡電視》吸奶水,以及花6.5億採購設備不符程序等爭議後,精鏡傳媒股東也開始細究內部財務狀況,驚覺公司的資本結構及多筆金流極為異常。
根據精鏡傳媒2021年度財報內容,光是2021年單年淨損失就達2億餘元,截至2021年底累積虧損達16.8億餘元,負債總額超過資產總額高達9.7億餘元,以2021年底發行的普通股股數71,000,000股計算,每股淨值為「-13.72」元,「該等情形顯示精鏡傳媒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引人關注的是,精鏡傳媒除了實收資本額7.1億元已燒光,財報上更列出多筆加總超過12億元的「借款」,其中最大債權人是一間名為「Mirror Media Group」的海外公司。《上報》調查,這間MMG公司2016年登記於開曼群島,負責人是Peir, Woei(裴偉),為一間沒有實際營運活動的紙上公司。
值得玩味的是,MMG公司曾向不明來源借款1315萬美元,連同公司資本額1490萬美元,合計約2806萬餘美元的資產,幾乎全部放款給精鏡傳媒,折合新台幣約7.76億元。這表示MMG公司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借錢給精鏡傳媒,讓裴偉個人的資金,抑或是實際出資而不願曝光的金主,得以隱匿起來。
據了解,精鏡傳媒今年6月召開股東會,就有股東提出,公司虧損如此嚴重,MMG公司卻願意在無擔保情形下,放款7.76億元,加上財報顯示公司2021年向同業高層借款5000萬元,另向非關係人長期借款3億元,究竟這些放款人是誰,是真有借款還是虛增債務,應隱去個資後提供合約。但面對相關質疑,會議主席裴偉和財務長黃麟翔僅在會中表明,無法提供個別借款契約,草草帶過。
業界人士點出,一般公司若虧損嚴重,通常會先減資、再增資,把新的投資人資金拉進來,對股東負責,才會權責相符。但精鏡傳媒卻用異常的操作手法,不斷以「借款」方式拉金流進來,「這種無限債務膨脹的狀況非常罕見」,且借款總額已超過資本額,一般正常公司是要對股東負責,而不是對債權人負責,「這間公司資本結構實在太畸形!」
針對精鏡傳媒的虧損情形,熟悉商務法律的專業人士指出,依照《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2分之1時,董事會應在股東會報告」;「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除了得依第282條辦理者外,董事會應即聲請宣告破產」。由於精鏡傳媒是非公開發行公司,不適用第282條公司重整規定,只能聲請宣告破產。
他進一步點出,精鏡傳媒虧損將近2.5個資本額,依照《公司法》早已是破產狀態,但公司代表董事即使未依前2項規定聲請宣告破產,也僅是處2萬到10萬罰鍰,有如九牛一毛,沒有實質效果。目前精鏡傳媒「硬撐」的方式,就是由MMG不斷借款供應資金,換言之,精鏡傳媒公司的存亡,取決於MMG能否持續放款,一旦資金斷流,埋藏已久的未爆彈就會爆炸。
面對公司怪異的資本結構,精鏡傳媒內部人士也備感訝異,他質疑,公司7.1億資本額已全部虧光,每股淨值「-13.72」元,代表原投資股東的股票值是負的,精鏡傳媒實質上已成為債權人的公司。然而,出借7億多元的最大債權人MMG公司,與精鏡傳媒負責人竟是同一人,都是裴偉,這種財務操作多麼詭異。
這名內部人士直指,假設MMG公司真由裴偉出資成立,那麼裴偉一面把股東的錢虧光,一面借錢給精鏡傳媒,依法他還能以債權人身分進場清算精鏡傳媒,把公司變成他的,那精鏡傳媒的原股東豈不是一無所有?又假設裴偉不是實際出資者,只是掛名MMG負責人,那背後資金來源究竟為何,出資者不直接投資成為股東,而以借款方式規避審查,若背後有中資等不明資金,政府和公司要怎麼把關?
然而,爭議還不只這樁,精鏡傳媒在2020年5月到2021年7月間,曾向《鏡電視》借款2億8950萬元,當時裴偉還是《鏡電視》董事長,雙方是由「精鏡傳媒/裴偉」與「鏡電視/裴偉」簽署借款合約,依照《公司法》第223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監察人為公司之代表」,裴偉此舉已涉違法。
而後,精鏡傳媒在2021年7月,將該筆借款還清,但另向《鏡電視》收取5877萬元的管理顧問費,主張與借款「相抵」,因此最後還款金額扣除了5877萬元。然而,所謂管理顧問費,包含「送件申請顧問費」、「人力成本及分攤之管理費」、「多媒體素材授權使用費」3大項,其中1、2項並無簽訂合約,第3項合約則約定無償使用,精鏡傳媒收取該費用的合理性,也引發《鏡電視》股東質疑。
再加上,有內部人士檢舉,《鏡週刊》7樓辦公室的裝潢費1050萬元,是由《鏡電視》埋單,且有上百名員工做《鏡週刊》、鏡文學工作,卻掛在《鏡電視》領薪水,種種帳目不清情形,讓《鏡電視》內部人士高度質疑,裴偉為支撐虧損慘重的精鏡傳媒,把腦筋動到《鏡電視》,不斷搬運資金和資源支應。
更弔詭的是, 裴偉2021年5月在NCC要求下,辭去《鏡電視》董事長,主張兩家公司已切割,自此獨立營運,但精鏡傳媒在累積虧損達16億的狀態下,還能在2021年10月放款7100萬元給《鏡電視》,至今尚未收到還款,也令股東相當不解。
不僅如此,精鏡傳媒旗下有2間百分百轉投資的子公司,分別是資本額3000萬元的「鏡文學」,以及資本額300萬元的「鏡采創意行銷」,代表人都是裴偉;而鏡文學底下又有3間百分百投資的孫公司,分別是資本額500萬的「鏡文創」,資本額50萬的「求生指南」,以及資本額50萬的「真相娛樂」,代表人均是董成瑜。
然而,根據精鏡傳媒的財報,2021年度光是「鏡文學」、「鏡采創意行銷」2間子公司,投資損失就高達1.34億,累計虧損將近4億,另外精鏡傳媒還對2間子公司放款超過1億元。內部人士質疑,2家資本額加總才3300萬的小公司,竟累計虧掉近4億元,等於精鏡傳媒2021年底7.1億股東權益的6成都被子公司虧掉,面對精鏡傳媒資金高比例流到子公司,母公司股東卻看不到子公司、孫公司帳目細項,錢究竟花去哪裡?是否有浮報虛報疑慮?裴偉應說明清楚。
內部人士更透露,精鏡傳媒資金結構異常、帳目混亂,今年6月股東會上,面對股東提出虧損如何改善、向MMG借款7億多元如何償還、子公司營運和還款問題,裴偉和財務長的回應均避重就輕,多數股東也礙於不敢得罪裴偉,敢怒不敢言。他大嘆,《鏡週刊》作為監督社會的公器,時常在爆料揭弊,但自己內部帳目卻不清不楚,公司治理一團糟,令人不勝唏噓。
對此,《上報》向精鏡傳媒董事長裴偉求證,他表示,無法確認媒體手上的財報資料是真是假,有關公司營運也不宜對外說明,不予回應。記者追問Mirror Media Group這間海外公司是否由他擔任負責人,且借款7億多元給精鏡傳媒?裴偉重申,他無法證實這份財報的正確性,照理說公司財報不能被公開,若有心人士拿假財報公布,這茲事體大,「我們很謹慎面對,所以我不能回應。」
裴偉強調,作為精鏡傳媒的股東,有義務不能公開財報,若有人刻意公開給媒體,不知道其意圖為何,也無法證實其公布財報數字的真假,尤其這當中很容易做文章,只要變動一些部分,就會有不同結果,要請媒體審慎查證。
本文刊登後,《鏡週刊》發聲明回應:
1. 本公司每年均依法召集股東常會,於股東常會報告公司營運狀況,並依公司法規定提供必要文件予各股東,財務報表亦經國內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簽核無虞。本公司營運一切適法,各股東均明確知悉本公司營運之現況,多數股東亦表示繼續支持本公司開辦優質媒體之理念與決心。
2. 本公司之營運狀況穩定,財務狀況無虞,公司營運、商業合作夥伴往來一切正常。
3. 近日媒體報導本公司之財務狀況,本公司仍在核實資料真偽,請媒體引用務必小心,以免觸法。且本公司之財務報表等營業資訊,均屬本公司之營業秘密,倘有心人或媒體同業有不當洩漏本公司營業秘密之情事,本公司必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