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槍、彈簧槍、瓦斯槍等低動能遊戲用槍及其零組件輸入納管新規定。圖為示意圖。(取自Pexels)
槍擊案件近日頻傳,讓不少網友在討論時戲稱:「只剩我沒槍?」對此,內政部與經濟部也發布新公告,為防止改造槍枝氾濫,衝擊社會治安,對於低動能遊戲用槍包括空氣槍、彈簧槍、瓦斯槍等及其零組件輸入納管新規定,自本月5日開始生效。
行政院院長蘇貞昌為維護治安,減少改造槍枝氾濫的問題,下令指示經濟部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增列「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等2項貨品號列,以及其輸入規定代號為「364」,並要求金屬材質的進口槍枝及零組件應檢附內政部同意文件。
內政部也同步公告「低動能槍枝輸入審查規定」,規範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低動能槍枝其零件申請進口作業,應於輸入30日前提出申請,未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所衍生費用,由申請人自行負擔。初次申請輸入時,應檢附輸入申請表、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產品出廠證明或購買證明文件等資料。
此外,內政部也要求經審查同意所作的處分書,應記載下列其他事項,包括生產國別、廠牌、型式、發射適用彈丸規格、射速、動能、單位面積動能及有無打擊底火裝置等資訊。
低動能遊戲用槍及其零組件輸入之新規定,自9月5日起開始生效。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近年歹徒持金屬遊戲槍之改造槍枝犯案比例不斷升高,政府為維護治安,對於金屬遊戲槍及其零件輸入制定新規定,希望能遏止改造槍枝危害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