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兇手林信吾7日遭檢方求處死刑,台南地院裁定晚間羈押但未禁見。(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8月22日追捕竊車嫌犯林信吾遇襲殉職,台南地檢署今天(7日)偵結起訴,認為林信吾惡性重大,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移審台南地院,台南地院以林信吾手段凶殘,危害社會甚鉅,裁定羈押3個月,但未禁見。
檢方指出,凃、曹2名警員遭歹徒多刀刺死,怵目驚心的創傷、臨死的呻吟至今仍在控訴,對被告處以極刑雖無法喚回2人生命,無法逆轉被告的惡行,無法平復家屬的悲痛,卻是唯一能充分評價被告殘酷惡行、予以公正應報的刑罰,所以對林信吾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8月22日接獲機車失竊通報,2人循線追到北汕尾附近的第1公墓,遭歹徒林信吾持刀殺害,凃明誠的警槍及子彈被搶走。歹徒林信吾後來被發現是明德外役監逃犯,而2名警員身上共被砍了55刀,手段兇殘。
林信吾犯案後狡猾變裝,更是多次改換交通工具,逃亡過程甚至搶超商,最後搭客運趕赴新竹,一下車就遭警方逮捕。檢方依殺人、強盜、竊盜、脫逃等罪嫌聲羈獲准,今天迅速偵結起訴,求處死刑。台南地院晚間裁定羈押,但未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