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汰換鍋爐改善空氣品質。(臺中市政府經發局提供)
臺中市歷年推動各項空氣品質改善措施,透過公私部門合作、協力防治空污;市府經發局自104年至111年8月底止已輔導212家企業汰換燃油燃煤鍋爐,改用天然氣鍋爐,補助約8,235萬元,碳排放量減少約10.7萬公噸,等於497座中央公園的吸碳量,對於空品改善有相當助益。
經發局張峯源局長指出,經發局自104年至111年8月輔導212家企業汰換燃油燃煤改用天然氣鍋爐,PM2.5削減44.06公噸、粒狀污染物削減78.63公噸、硫氧化物削減779.98公噸、氮氧化物削減410.14公噸。另依據環保署監測數據,截至今(111)年8月18日止,臺中市PM2.5平均值每立方公尺12.8微克,對比107年同期的19.7微克,改善率達35%,顯見市府歷來推動的各項空氣品質改善措施成效良好。
張局長進一步表示,經發局近年持續輔導企業加快腳步汰換老舊鍋爐,善盡對環境永續的社會責任;補助計畫自104年實施迄今,近兩年補助家數逐年遞減,實務上企業亦可透過增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更換燃料、製程改善等措施,減少排放空氣污染物,考量補助計畫已達階段性目標,今年編列500萬元推動鍋爐汰換補助計畫落日作業,目前有7家企業申請並獲核定補助,截至今年8月底止,其中3家企業已完成汰換作業。
經發局呼籲,今年補助計畫受理至10月31日止,只要加熱設備位於臺中市境內,且企業投資加熱設備改用天然氣的總金額達新臺幣10萬元以上,均可依規申請補助,每案最高補助80萬元,目前經費即將用罄,歡迎有需求的企業盡速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