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醫師柳林瑋被控強吻、猥褻3女,二審認定柳僅猥褻1女,另2女罪證不足,改判8個月,全案定讞。(擷取自哲學星期五臉書)
「沃草」、「MedPartner美的好朋友」創辦人柳林瑋,因涉嫌在2015、2017年間猥褻3名女子,遭告上法庭。台北地院一審判柳3個強制猥褻罪,合併執行1年6月,柳上訴後二審改判1個強制猥褻罪要坐牢8個月;柳不服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全案起於一名林姓女子,於2017年5月以「這是一場華麗優雅的誘騙」為題在臉書上發文,指控「L姓醫師」以面試為由將她約出去後,在車上對她強吻。柳林瑋認為遭文章隱射,告林女妨害名譽,林女反告其強制猥褻,事後又相繼出現2名女子控訴,分別在2017、2015年遭柳猥褻。
林女指控,她在校園演講中認識柳,並互加臉書成為臉友,2017年時,她適逢休學又情緒低落,柳便提議要林女來「美的好朋友」整理化妝品成分,以面試為由約她出來,不料柳一開始先是帶她散心,事後更在車上表示「壓力很大,可以抱抱我嗎?」林女覺得奇怪,但仍不疑有他,沒想遭柳趁機強吻。
另外,也有女子指控,柳在2015年七夕開車送她回家時強吻她;另有工讀生控訴,2017年她到柳家拿酬勞時,遭到強吻、摸胸、摸下體。一審法官判柳林瑋3個猥褻罪,分別判8月、8月、9月,合併執行1年6月,柳不服上訴。
針對林女一案,二審認為,林女當下立刻將柳推開,透過通聯紀錄得知,後續林女也對柳迴避,認定柳猥褻林女;至於七夕強吻另名女子部分,雙方本來就密切聯繫,本來2人還有約之後見面,女子3天後才態度轉變,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補強,無從認定柳犯罪;工讀生部分,則是柳單方面認為有曖昧關係,加上工讀生稱「柳以為我是同意的,還算情有可原」,因此不構成強制猥褻。
對此,柳仍不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柳遭判8月有期徒刑。
今年39歲的柳林瑋畢業於高醫醫學系,因曾參與太陽花學運、發起公民1985聯盟,有「社運醫師」之稱。此外,他也是網路媒體「沃草」、「MedPartner美的好朋友」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