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蔡姓男子擅自塗改發票,遭法院判刑2個月。(資料照片/蔡宜璇攝)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日前對發票時,發現後4碼只差1個數字就可以中五獎、領1000元獎金,因此擅自塗改,將發票最後一碼「0」改成「5」,還真的成功騙過超商店員領到獎金。不過,事後該發票被送至財政部印刷廠,被發現遭塗改,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蔡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實在得不償失。
判決指出,台中一名蔡姓男子2019年對該年度9、10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時,發現有一張在藥局消費37元的發票後四碼「9435」,與中獎號碼「9430」只差尾數1碼,因此擅自塗改,將5改成0,並於同年12月26日前往超商兌換,成功騙過店員的雙眼,獲取獎金1000元。
不料,該發票後來被送至財政部印刷廠,被發現疑似遭塗改過,因此函送地檢署偵辦。雖蔡男於偵訊時矢口否認自己擅自塗改發票,可能是不小心看錯號而已。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自己購物取得的發票怎會不知道有沒有中獎,推翻蔡男的辯解,並依《刑法》變造私文書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