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上路段對各行各業都有不同影響,實施彈性工時的企業可能會有「空班」狀況。若雇主要求勞工在空班日加班,空班日不須比照休息日加碼以4小時為單位給加班費。(攝影:李昆翰)
《勞基法》「一例一休」上路後又有新後門?
實施彈性工時的企業可能會有「空班日」的狀況出現,而雇主要求勞工在空班日加班,空班日不須比照休息日加碼以4小時為單位給加班費,遇國定假日也不用給補休。勞團批根本是幫僱主省錢。
《勞基法》原有3種彈性工時制,包括所有行業都可在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使用的2周彈性工時,及特定行業則可實施4周和8周彈性工時。「空班日」指的是2周或4周彈性工時可能出現的現象。例如:2周彈性工時的勞工上班4天,每天10小時,那一周除了休息日跟例假外,還會有1天的「空班日」。
勞動部日前發布函釋指出,如果空班日遇到國定假日就不需補假。勞動部官員解釋因勞工領的是月薪,空班日當天並無勞動義務,因此不需補假。
至於加班費部分,勞動部官員表示,空班日出來加班其加班費按照延長工時的標準計算,因此前2小時為1又1/3 ,第3小時至第8小時則為1又2/3。
舉例說,如果有月薪制勞工上班方式採2周彈性工時,勞工周一至周四上10小時,剩下的週五至週日哪天是休息日、空班日、例假日都需由勞資雙方提前協商決定。
若空班日加班5小時,只須給5小時加班費,(即依法在前2小時給1又1/3倍、第3小時起給1又2/3倍)共1150元;但若他是在休息日加班5小時,則須給8小時加班費達1900元。
由於空班日、休息日、例假日加班費計算都不同,因此如果勞工其中1日出來加班,就需按照不同日子的加班費計算方式給酬勞。
有勞工發現,如果按照這種算法,空班日只出來加班1小時的加班費,就會比休息日加班1小時要低。勞動部坦言,的確有這種狀況,但如果空班日和休息日加班8小時,加班費就會相同。(關卓琦/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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