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澄清TVBS移頻審查無政治壓力。(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有線電視系統大豐、TBC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將55台的TVBS新聞台,移至149台、158台,並由鏡電視新聞台補位。NCC今天(21日)表示,系統業者不可以濫用市場力量,頻道代理商也不可以無故漲價,要顧及消費者收視權益,不要把收視戶當成談判籌碼。
台灣寬頻通訊(TBC)等共8系統,日前分別向NCC申請,將TVBS從55頻位移往較冷門的149、158頻位,並由鏡電視新聞台上架至55頻位,由於此案牽涉黃金區段的新聞區塊(49頻位到58頻位),引發外界關注。NCC統計,目前有線電視用戶約469萬3685戶,TBC台灣寬頻通訊、大豐有線電視2家業者用戶約100萬戶,市佔率合計約20.5%。
NCC發言人翁柏宗說明,此案是系統業者,依照有線電視法29調主動提出申請,NCC只是被動審查的角色,沒有任何政治壓力,因涉及新聞頻道區塊裡重大的頻位變更,NCC將周延、審慎處理,盼能給予NCC獨立審查空間。
翁柏宗指出,此案仍在行政程序中,有線電視系統是地方的媒體,涉及新北、桃園、台中、新竹縣、苗栗縣,NCC已陸續諮詢地方政府意見,待相關意見彙整後,將依「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9條第3項,綜合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多樣性及其他公共利益,共4個面向審核,也會請利害關係人到會陳述意見,目前台中、苗栗地方政府已回覆意見。
NCC解釋,昨天(20日)進行的調處,為全球數位向NCC申請,和大豐有線電視109年授權費爭議相關調處,與TVBS移頻一事無關,由於雙方對於用戶數認定、簽約總價看法不一,各有主張,後續是否安排時間調處,仍須看雙方意見。
NCC也向業者喊話,授權費爭議屬於私權,提醒系統業者不可濫用市場力量,頻道代理商不可無故漲價,須顧及消費者收視權益,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請調處,但在調處期間,系統業者不得擅自移頻或斷訊,否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開罰,最高罰300萬元,得連續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