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22日通過法務部提報之《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調整外役監的遴選資格。(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南日前發生外役監受刑人殺警案震驚社會,法務部為此決定修法。行政院會今天(22日)通過法務部提報之《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調整外役監的遴選資格,除重大暴力犯罪不能遴選至外役監,修法重點還包括修正遴選要件、增列淘汰事由、增訂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要件。
台南殺警案兇手林信吾因強盜案入獄,於明德外役監服刑卻逾期未歸,並於8月22日殺害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案發後,政府針對外役監制度進行檢討,法務部長蔡清祥啟動《外役監條例》修法,草案日前送至行政院,今天提報院會審議通過,將核轉立法院審議,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行政院表示,法務部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包括:延長在監考核期間、縮短外役監收容日數、強化資格審查,並排除惡性重大、易生公共秩序、社會安全危害之犯罪。
修正草案也增列「違反返家探視規定,情節重大」和「受傷或罹病,致不適於外役監繼續執行」的淘汰事由。只要受刑人有違反外役監秩序、安全或違反返家探視情節重大情形,均須立即淘汰,收回已得縮刑,確保社會安全。
此外,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要件還增列「在監行狀善良」、「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作為返家探視的申請要件,加強外役監審查義務,確保返家探視制度效益與社會安全需求達於衡平。
行政院強調,本次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立法通過後,將具有降低脫逃風險、減少社會危害、延長一般監獄執行期間落實中間處遇、協助提升受刑人復歸社會等修法效益,必能澈底健全外役監之階段性處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