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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都更被質疑連續3年掛蛋  縣府澄清:危老重建案已核定30件

上報報導 2022年09月28日 15:55:00
花蓮縣府澄清危老案已核定30件,也在各處辦理相關說明會。(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花蓮縣府澄清危老案已核定30件,也在各處辦理相關說明會。(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針對外界質疑花蓮縣連續3年都更案掛零,縣府建設處今天(28日)澄清指出,縣府自「危老條例」發布實施後,依法審查重建計畫,也積極在各鄉鎮市舉辦民眾說明會,截至目前已核定30件重建計畫,絕非外傳掛蛋之說。

 

建設處指出,內政部106年5月10日發布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希望透過容積獎勵、減免賦稅等誘因,提高重建意願。花蓮縣政府自危老條例發布實施後,即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受理並審查重建計畫,目前已核定30件重建計畫。

 

建設處表示,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案常受限於土地所有權人眾多、權利關係複雜、意見整合不易、對於都市更新期待落差或誘因不足等因素,致使無法有效整合推動都市更新。

 

再者,一般人對於「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常容易混淆」,兩者其實不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訂定與實施,是有鑑於各縣市政府在推動都市更新案時,往往受限於土地所有權人眾多、權利關係複雜、意見整合不易、對於都市更新期待落差或誘因不足等因素,致使無法有效整合推動都市更新。與都市更新不同的是,危老重建較無基地大小或戶數多寡的限制,只要是在都市計畫區內的合法建築物,經鑑定未達耐震標準,都可提出申請。

 

為加速推動危老重建計畫,縣府亦於109年委託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除持續舉辦危老重建說明會、整合說明會外,並於去年2月於縣內11個都市計畫區辦理專業人員培訓,開課說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輔助內容、申請流程、案例分享及相關子法,並解說申請程序、重建計畫撰寫、銀行融資申辦、稅賦減免規定等。縣府所委託的危老重建輔導團在全縣辦理二期培訓課程,培訓了近百位的種子推動師投入花蓮縣危老重建推動工作,希望藉由種子推動師將危老重建計畫推廣出去,達到加速推動的目標。

 

在推動都市更新部分,縣府在執行花蓮都市計畫檢討時一併考量都市更新的可行區位後,透過都市計畫手段,優先指定美崙溪旁附近地區、美崙國中附近地區、田頭新村附近地區、大陳新村附近地區及嘉新村附近地區等五處為都市更新地區,明定該等地區得另循法定程序配合修正原有的細部計畫,並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配合辦理都市更新計畫。

 

 

目前大陳新村細部計畫經通盤檢討後已於110年2月4日發布實施,配合內政部109年度都市更新委外規劃與關聯性公共工程補助計畫,本府業於110年4月委託規劃公司辦理「花蓮都市計畫嘉新村附近地區都市更新先期規劃計畫案」,預期達到 (1)配合市政發展願景,改善地區環境及轉型發展 (2) 健全推動都市更新之法制作業 (3) 公告實施本案都市更新計畫 (4) 經濟財稅效益 (5) 提高公有土地活化利用及提升效益,帶動地方發展等效益。

 

縣府建設處指出,這次0918震災較嚴重地區在花蓮縣南區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三鄉鎮,許多民房受災嚴重區域均位在都市計畫區外,而不論是危老重建計畫,或是都市更新,其實施地區是針對都市計畫區內,對於都市計畫區外的老舊建築物則無法涵蓋。

 

為此,縣府一直向中央積極爭取老舊建物弱層耐震補強計畫的補助範圍能放寬到一般的透天式住宅,並且提高補助比例,尤其花蓮縣中南區鄉鎮許多區域不乏經濟弱勢家庭,且住宅形式多為透天式住宅,若能提高補助額度,並放寬補助範圍至透天住宅,對於花東地區民眾才是真正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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