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建設涉嫌以投資境外不動產保證獲利,非法吸金達上億元。示意圖。(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基泰建設董事長陳世銘、總經理馮先勉遭控於2011至2014年間,涉嫌以投資中國不動產、保證獲利等,違法吸金上億元,台北地檢署昨天(3日)搜索基泰建設等19處,約談總經理馮先勉等10名被告,經漏夜問訊,馮依違反《銀行法》,諭令以1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調獲報,基泰建設自2011年至2014年間,對外宣稱公司正在中國進行某建案,只要投資便可穩定獲利,總經理馮先勉還帶有意投資者前往中國參訪,藉此名目吸金達上億元,由於最後承諾獲利未兌現,受害者發現是騙局一場,憤而提告,初步掌握約有10多名被害者,正擴大追查中。
檢方昨天對基泰建設等19處進行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士。經漏夜訊問,諭令馮先勉以1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馮先勉兒子馮樹廷、時任開發部副理翁光輝、會計部副理兼代理發言人李秋雲、基泰法律顧問徐志明、合作廠商人員徐長勳等5人,則被檢方諭令限制住居。
檢方指出,其餘交保者分別是,基泰員工楊靜玟,以20萬元交保,時任開發部襄理胡永芳、員工李佩伶、基泰關係企業財團法人臺北市快樂一生慈善基金會董事翁金杏,3人各以10萬元交保,李、翁2人還限制住居。會計謝佳伶、基泰員工王素鳳,則以證人身分請回。此外,因基泰董事長陳世銘昨天未到案,檢調將擇日再約談。
馮先勉凌晨進入北檢前,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僅在交保離開時,對等候多時的媒體致意辛苦了後,便搭上賓士車離去。基泰建設昨天則表示,搜索行動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