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交通局表示,最快明年實施新制停車累進收費費率,西門峨嵋立體停車場舉辦活動期間也適用。 (擷取自Google Maps)
台北市交通局為鼓勵民眾於特殊活動期間多搭乘交通工具,宣布將調整停車費率,並已於昨天(5日)經市議會三讀通過修正「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新版停車收費將新增80至150元等4種級距,並採累進收費制,最快將於明年初實施,預估最先適用新費率活動,會是2月陽明山花季。
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處指出,修正公有停車場自治條例的主要原因是希望透過增加收費級距,針對特殊活動期間,如展覽、周年慶、資訊月、花季、年貨大街等,對已達最高費率的停車場、路邊停車格,依照停車狀況採累進方式收費,藉此鼓勵民眾在這期間可以多搭乘大眾運輸前往活動區域。
台北市目前有250座公有停車場,計時收費每小時上限60元,級距是從10元至60元共6個級距進行收費。不過,新制費率參考民間停車場後調漲,新增80、100、120及150元等4種級距,當每小時60元仍滿場時將採累進費率收費。
交通局表示,適用的停車場及活動,包括府前廣場、松壽廣場、信義廣場、忠信及信義國小地下停車場,當信義計畫區舉辦資訊月、百貨周年慶等活動時,假日時段適用新制累進費率;南港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南港展覽館的展覽活動;陽明山立體停車場、陽明山第二停車場於陽明山花季、海芋季、繡球花季時期也適用。
另外,交通局指出,大稻埕公園、朝陽公園、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洛陽立體、市民大道塔城段地下停車場每逢舉辦大稻埕年貨大街、大稻埕情人節活動;鄰近松菸的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西門町的峨嵋立體停車場舉辦活動期間也適用。
交通局表示,停車收費新制已於昨天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將於本月送行政院備查,最快明年初就可公告實施,其中常態性停車、月票費率均不受影響,僅針對60元以上特殊時段、特定時間停車場進行實施,最高收費也不會超過周邊民營停車場,並預估明年第一個適用的活動期間會是2月的陽明山花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