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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核彈跳傘是真的──戰術核武定義與特殊型號

戰略風格編輯部 2022年10月15日 07:00:00
美國在1971年開發的「核彈背包」,稱為「特殊核子爆破彈藥」,是目前已知最小、可以完整運作的核子武器系統。(維基百科)

美國在1971年開發的「核彈背包」,稱為「特殊核子爆破彈藥」,是目前已知最小、可以完整運作的核子武器系統。(維基百科)

近期隨著俄烏戰爭的戰況變化,俄羅斯放話威脅要使用「戰術核武」(Tactical nuclear weapons),此外在朝鮮半島,北韓展開密集的飛彈試射,韓國政府也傳出考慮請美軍重新佈署戰術核武,甚至參考北約的核共享(Nuclear Sharing)計劃,將韓軍戰機改裝為戰術核打擊機!究竟什麼是「戰術核武」?

 

戰術核武的定義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核子武器的發展也愈來愈多樣化,一方面是朝著提高威力方面發展,出現了特大威力的氫彈,這就是大部分人們對「核子武器」印象,腦中立刻浮現核彈一引爆,整個城市變成廢墟,充滿輻射塵,倖存者準備撿瓶蓋…但其實威力太強的核子武器並不好用,光純就軍事上而論,被大規模核打擊的土地,難以短時間內讓普通部隊佔領。

 

核子武器的威力一般用TNT當量(Yield)計算,即等於多少三硝基甲苯(Trinitrotoluene,TNT)炸藥被引爆的威力。投擲於廣島的核彈,威力約等於1.3萬噸TNT,就是與1.3萬噸TNT炸藥被同時引爆的威力相同。

 

高威力的核子武器,即當量30萬噸以上,通常執行戰略威懾任務「保證相互摧毀」,指對立的兩方中,如有一方使用核武,則對方一定報復,兩方都會被完全毀滅,最後誰也不敢先用,成為「恐怖平衡」。結果實質上讓高威力核武是「無法使用」的武器,除非想要變成人類末日。

 

所以核武器減低威力,反而可能真正有機會上戰場,這類「戰術核武」,威力與體積都很小,甚至還能裝在士兵的背包裡,跟著特種部隊一起跳傘!

 

戰術核武能直接用來攻擊敵方前線部隊與軍事要點,以及摧毀支援前線部隊的戰爭工具,例如重要交通線、補給物資生產與儲存設施。

 

戰術核子武器的TNT當量,一般都在一萬噸以下,甚至有小到僅數十噸,但這個威力限制並非有什麼條約規定,而是由於摧毀敵方部隊或據點後,我方部隊要立刻推進,必須削減核武帶來的嚴重的放射線汙染,才是好用的戰術核武, 而小當量彈頭帶來的核汙染較低或範圍較小易繞過。

 

戰術核武另一個特色就是射程短,由於只需要摧毀戰區內的敵方部隊與補給,通常射程不會超過3000km,以利縮減整個武器的體積與重量,並且能夠快速反應。

 

因此戰術核武並非一定要用飛彈當作載具,常見的地雷、水雷、火炮、魚雷、航空炸彈都有攜帶戰術核武彈頭的能力。

 

洲際彈道飛彈的分導式多彈頭(MIRV)就需要小型化但高TNT當量威力彈頭。(維基百科)

 

製作戰術核武的難度

 

戰術核武無論外型還是威力的關鍵,都在於「小型化」,最大的技術困難在於引爆技術的改進。

 

早期以「核裂變」技術開發的核彈頭,重量好幾噸體積也很巨大,其實作為核心的鈾235或鈽239只有幾十公斤,但需要大量的炸藥以及複雜的引爆方式,才能產生均勻又足夠的高溫高壓,起爆核彈。這些炸藥又需要厚重的外殼保護。

 

後來起爆技術改良,能夠用更少的炸藥量,就能引爆核彈,因此產生了類似W54這類只有24kg的核彈頭,不過威力也直線下降,只有10~250噸。

 

如果想要威力再大一點,但體積一樣小型化的核武器,就必須使用「核聚變」(核融合)技術的氫彈,再把氫彈體積小型化,就能獲得體積小、重量輕,但是威力從300噸~30萬噸TNT當量(甚至更高)的戰術核武,使用彈性更佳。

 

歷代有特色的戰術核武簡介

 

核彈背包(定時炸彈)

 

美國在1971年開發的「核彈背包」,稱為「特殊核子爆破彈藥」(Special Atomic Demolition Munition,SADM)是目前已知最小、可以完整運作的核子武器系統,直徑27.3cm、長40cm,重約23kg,外觀是帆布背包,內置W54核彈頭與安全防護層,TNT當量在10噸~1000噸之間。

 

假設當時蘇聯入侵西歐,SADM會讓特種部隊官兵攜帶,以傘降或是潛水的方式,進入敵後,當成定時炸彈,爆破敵軍前進的關鍵路線,例如地峽、橋樑、水壩以製造障礙物,或是發電廠、大型補給堆棧區等後勤設施。

 

不過在2018年,媒體採訪曾經受過SADM完整訓練的馬克·本特利(Mark Bentley),他說:「所有參與計畫的士兵都知道是自殺任務,因為要確保核彈在引爆前,現場是安全的,因此幾乎沒有時間在核彈爆炸前撤到安全距離外…」

但是媒體問如果收到命令,會不會執行任務,他回答:「當然會!」

 

SADM核彈背包。(維基百科)

 

核子無後座力炮

 

M388大衛·克羅克特(Davy Crockett)無後座力砲,是目前有投入實戰,最小的核子火砲系統,有120mm口徑與155mm口徑版本。

 

M388一樣使用W54做為砲彈內的核彈頭,但只能選擇10噸或20噸TNT當量的版本,因為20噸級的核彈爆炸影響範圍約1km,已經接近120mm口徑版本的最大射程2km的一半,爆炸威力再大就對砲組成員不安全了。

 

1962年M388曾經進行試射,證明此武器可實用化,因此在1961~1971年間生產了2100組,服役於美國陸軍。

 

GAR-11 / AIM-26A空對空核彈

 

60年代後,面對遮天蔽日向美國高速飛來,準備投擲核彈的前蘇聯長程核子轟炸機群(例如Tu-95),美軍出動攔截的戰鬥機,必須100%確定能將轟炸機完全擊落,因為只要漏掉一架,可能就是一個大城市的百萬人灰飛煙滅。

 

於是在空對空飛彈實用化後,美國也立刻將W54彈頭裝上去,成為GAR-11核子空對空飛彈,後來改名為AIM-26A,彈頭當量250噸TNT。

 

但因為飛彈射程只有9.7km,最高速度2馬赫(mach 2),射出去約16秒後就引爆,戰鬥機發射後,要立刻轉向180度,並且開後燃器高速逃命,否則可能會命中率200%,將敵機與發射機全部擊落。

 

AIM-26A/B從1961年~1972年間在美國空軍服役,並曾出口到瑞士與瑞典…當然把核彈頭取下,改成常規彈頭,不過也顯示飛彈本身的性能在當時還算不錯。

 

之後隨著前蘇聯跨洲際核攻擊的武器改為洲際彈道飛彈,這種核子空對空飛彈自然沒了後繼型號。

 

B61-12 精確導引鑽地彈

 

以上的戰術核武都已經作古退役,但是B61-12型戰術核彈,是美國現役的最新銳武器!彈頭當量從300噸到34萬噸,並且能夠快速調整,以利對付各種型態的目標。型號中12的意思是B-61戰術核武的第12次改進。

 

B61-12採用GPS等現代化的導引方式,因此CEP可以縮小到30m以內,執行精確外科手術式的打擊。尾部有火箭加力器,不是為了延長射程,而是投擲後修正彈道與增加鑽地性能!

 

B61-12彈體前端外殼採用衰變鈾裝甲,再加上高空投擲的重力加速度與末端火箭助推,估計至少可以貫穿至少10m的強化鋼筋混凝土工事,或針對隱藏在地下的飛彈發射井、指揮所、油庫、彈藥庫、堅固掩體進行毀滅性打擊。

 

B61-12僅重320kg,長度也僅3.56m,可以由B2匿蹤轟炸機攜帶,或藏在F-35A戰鬥機的彈艙中(兩枚),在投放前能增加奇襲性,讓敵方防不勝防!

 

目前也已經測試可以由F-15E、F-16C等非匿蹤戰機掛載,因此雖然是戰術武器,也發揮了強大的戰略威攝力。但是B61-12優異性能的代價就是製造價格昂貴,美軍採購400枚花了110億美元,一枚要價2750萬美元(約8.1億台幣),是美國有史以來最貴的核彈!

 

戰術核武還能在盟國間共享,以北約為例,約有100枚B61系列的戰術核武提供給比利時、德國、義大利、荷蘭和土耳其,通常就儲存在美軍駐在該國的空軍基地。

 

這些國家的部分戰機,被改裝成「常規/核打擊」兩用機(Dual-Capable Aircraft,DCA),加裝了使用B61系列戰術核彈的硬體路線與軟體介面,飛行員也會接受相關訓練。(目前大都為F-16戰機或龍捲風攻擊機、未來可能被F-35取代)

 

 

台灣戰術核武發展屢遭挫折

 

在第二次台海危機前後,即在1952年至1961年間,美軍曾在台灣臺南空軍基地部署12枚核子彈。

 

當時為了因應臺灣海峽緊張情勢,1957年在美國艾森豪總統命令下,美軍將一批鬥牛士飛彈(MGM-1 Matador )運抵台灣島。1958年八二三砲戰期間,美軍將鬥牛士飛彈裝上5萬噸當量級的W5核子彈頭,並維持在隨時可以作戰的狀態,威懾解放軍。

 

1960年至1974年間,美軍在中華民國又部署了空對地Mk-7型戰術核彈,以F-100或是F-4戰機作為核轟炸機,但因為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這些核武器全部撤出台灣島。

 

實際上台灣在1970~1988年,曾經以「新竹計畫」為名,以提供核電廠使用為理由,研發出高純度的濃縮鈾與配套技術,在不斷突破外國的技術封鎖與抗議甚至威脅,距離完成核彈頭僅差臨門一腳時,1988年1月9日,中山科學研究院核能研究所上校副所長張憲義叛逃美國,並向美國政府提供了中華民國研製核子武器的大部分內部資料,美方立即以證據確鑿向我國政府施壓,要求終止核子武器發展計劃。

 

此後美國趁蔣經國總統於1988年1月13日去世的機會,1月18日美國會同國際原子能總署到中科院核能研究所突擊檢查,不但沒收了中科院核研所的各項機密資料,還對發展核武的鈽實驗室進行灌漿封閉,把價值18.5億美元的重水反應爐改裝成只能用於試驗的輕水反應爐,同時將反應爐裡的重水,與699根核燃料棒數量並全部沒收運回美國。

 

此後據傳美國每年都會到核研所強制檢查,聲稱是為了要讓中華民國遵守《核不擴散條約》,避免加劇臺灣海峽的緊張局勢。

 

不過隨著兩岸局勢發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關係日漸惡化,假設台海戰場真的需要戰術核武,只要需要沿用前述北約的戰術核武共享模式,國軍的F-16機隊也能改裝成「常規/核打擊」兩用機,顯然並不是很困難的事情。

 

但在2022年1月6日,聯合國五常任理事國 竟然首度緊急發聯合聲明「防止核戰爭」!顯然已經未雨綢繆,避免目前日漸緊張的地緣政治情勢,真的發展成核大戰。

 

※本文經授權刊出。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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