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曾傷害致死的案件卻大呼:「我殺了誰?」王婉諭因此在臉書上貼出當時報導。(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無黨籍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近期遭時代力量對手宋國鼎起底,過往曾因犯下傷害致死罪入監服刑,民進黨也於今天(13日)召開記者會要求鍾為此退選,不過鍾卻於第一時間否認並反問「我殺了誰?」對此,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貼出30多年前判決書並痛批,「鐘議長,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王婉諭貼出30多年前的判決書,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2846號:「上訴人(鍾朝平)、沈OO與薛OO即共同以傷害之犯意,以腳踢已在地上之胡OO頭部等處,致其右上前額挫傷,左肩上部,右顱部擦傷,合併顱內質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送醫不治死亡」。她指稱,鍾東錦面對一條無辜逝去的生命,不但沒有反省悔過,甚至裝作沒發生。
時代力量苗栗縣長候選人宋國鼎日前召開記者會爆料,1987年5月5日凌晨2時有7名男子在台北市錦州街吃宵夜,與喝醉酒的鄰桌胡姓客人發生衝突,最後該名胡姓客人遭7人活活打死,而鍾東錦正是7人當中的其中1人。
對此,鍾東錦曾於5月16日聲明,「只要有人能夠拿出我殺死人還是有強姦的證據,我就發送10萬塊的檢舉獎金並馬上退選」。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也舉行記者會痛批,鍾東錦不只傷害致死,還曾犯通姦、流氓管訓、殺人未遂等罪,因此要求他遵守承諾退出政壇,未料鍾東錦於第一時間反問,「我殺了誰?我沒有退選的理由」。
王婉諭稍早發文痛批鍾「言而無信,談何誠信」、「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並奉勸鍾還是莫忘初衷,儘早履行退選承諾,仍不忘提醒鍾「記得把先前提及的10萬元檢舉獎金發給宋國鼎跟邱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