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勇20日表示,確診者無法投票是因現行制度並無規範,法規、選務上無法配合,並非剝奪確診者投票權。(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距年底九合一大選僅剩37天,中選會日前公告COVID-19確診者不得出席投票所參與投票遭各界質疑有違憲疑慮。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20日)備詢時表示,是現行法規、選務上無法配合,並非剝奪確診者的投票權,「我們真的很抱歉」,據大法官690號解釋也認定,確實並無違憲,盼確診者能配合相關防疫規定。
李進勇解釋,據我國現行投票規範而言,投票者「本人」必須親自於「投票當天」至戶籍所在地進行投票,缺一不可,但確診者受現行防疫規定限制,均不可離開正在隔離中的集中防疫所或住家,不符投票規定,因此不能參與投票。至於立委提出的特設投票所意見並無現行法律依據、制度,屬於不在籍投票的一種,因此並非不做;而延長時間部分則是會牽扯到公平性的問題。
李進勇今天出席內政部委員會備詢,針對日前中選會表示COVID-19確診者無法參與九合一選舉投票一事,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指出,是否可考慮參考韓國作法,延長投票時間並分流投票,李進勇曾說會認真考慮並進行滾動修正,但後來還是確定確診者不能出門投票,相信中選會有經歷審慎考量,盼能向社會清楚說明。
李進勇指出,對於社會各界如此積極為確診者爭取投票權感到敬佩,但關於特設投票目前並無現行法律依據,在制度上、實務上都有困難無法克服,因此盼社會大眾理解,確診者也能按國家防疫相關規定來配合辦理。
李進勇澄清,關於外界認為中選會「沒收確診者的投票權」一說,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我國對COVID-19確診者的行動有其限制,是因為防疫機關依法對其行動有限制,是「無法行使、而非剝奪投票權」;至於延長時間的建議,李指出,「也有困難」,由於民眾的隔離地並非一定是在戶籍地,因此有些能來投、有些不行,這樣將牽扯到公平性的問題,另外,投票場地的部分以往多半也是借用學校、教室,家長跟教師恐怕也會有防疫相關疑慮。
李進勇表示,「我們真的很抱歉」,而大法官690號解釋也認定,這樣並沒有違憲之虞,因此盼這次確診者還是能乖乖遵守防疫規定。對此,羅美玲也回應,的確現在因COVID-19還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若沒有降到第四類,許多規定都無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