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股東向《上報》證實已賣出股份,但是由裴偉擔任中間人轉款,不知實際買主是誰,檢調查金流就能釐清。(合成畫面/楊約翰攝)
《鏡電視》風波持續燒,隨著代表公司反裴偉派大股東的「三董一監」、財務長和法務長集體閃辭,明示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萬海集團少東陳致遠及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等股東「不玩了」,私下轉手撤出的消息甚囂塵上。近日一名股東向《上報》證實,他們確實已賣出股份,不過錢是由《鏡周刊》社長裴偉統收,再轉給各股東,他們也不知道買主身分,對於背後是否涉及中資和違法疑慮,檢調只要查裴偉金流就一清二楚。
《鏡電視》資金預計11月用罄,面對公司爭議爆不停,傳出大股東陳泰銘、陳致遠和葉國一等人「不想玩了」,不僅不願再增資,更私下釋出訊息,想轉賣出脫現有股權。但依照NCC今年初通過《鏡電視》申照的保留廢止執照付款,股東持股6年內,直到2027年6月30日前,都不能轉讓股權。近來針對大股東究竟有沒有私下賣股,買主是誰,消息眾說紛紜。
如今有《鏡電視》股東向《上報》證實,他們已經賣出股份,也拿到款項,買的人當然不可能直接把錢給他們,而是透過裴偉當中間人,「錢是從裴偉那裡匯過來的,至於裴偉背後的錢怎麼來,我們不清楚。」
對於日前傳出有股東牽線中國騰訊海外轉投資公司,引發中資疑慮,另傳頂新魏家也是買主之一,這名股東不置可否,僅說「我們只知道後半段,不知道前半段的故事」,究竟這些資金從何來,有無涉及中資或其他違法疑慮,「檢調只要查裴偉帳戶就會清楚。」
若依照該股東說法,《鏡電視》確有私下轉賣股份情形,即是大踩撤照紅線,NCC已表明下周會約詢8大股東,釐清是否有賣股、借名代持狀況,屆時NCC能否硬起來查清楚,抑或是虛晃一招,外界睜大眼睛關注。此外,賣股股東稱是從裴偉帳戶收到款項,不知真正買主,究竟背後由誰注資,大筆金流進出是否涉及洗錢問題,也需進一步調查釐清。
《鏡電視》檯面上現有8名股東,除了創台前董事長、《鏡周刊》社長裴偉,還包括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萬海少東陳致遠、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穩懋董事長陳進財等,均是傳產界與科技界重量級人物。
在《鏡電視》爆發一連串爭議後,內部分為「反裴偉」及「親裴偉」兩大勢力,代表陳泰銘、陳致遠和葉國一等股東的3名董事郭蕙蘭、黃俊彥、陳宏守及監事王金山,10月間曾發函NCC,自揭《鏡電視》與《鏡周刊》至今未完整切割,內部人員多由裴偉勢力掌控,並列舉鄭優不適任董事長的4大理由,醞釀撤換裴偉派的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蔡滄波。
不過,《鏡電視》10月10日召開董事會時,情勢卻大逆轉。不僅會後反裴偉派的三董一監集體辭職,連陳泰銘、陳致遠找來的財務長林家賢、法務長鄭允娟也雙雙閃辭,當時就傳出,反裴偉派勢力全面撤出,代表這群大股東「不想玩了」,應已談妥私下轉賣股份撤出。
《上報》掌握,一名大股東私下相當不滿,強調《鏡電視》有五董一監,除了親裴偉的董事長鄭優和勞工董事廖芳潔,其餘三董一監主張與裴偉勢力徹底切割,按人數優勢,大可直接在董事會拉下鄭優,但他們實在不願複製對方今年3月突襲解任前董事長陳建平的粗暴手段。
也因此,後續才由三董一監蒐集公司治理各種亂象,整理鄭優違反發照附加條款的具體事證,發函向NCC「自首」。豈料,作為監理單位的NCC毫無作為,繼續裝睡,甚至發稿「建議」《鏡電視》不要再把內部問題外部化,讓股東氣炸。
不僅如此,大股東更不滿,內部想要依照NCC規定,與裴偉勢力完全切割,撇開紛擾好好經營,董事會早已通過更名為「新電視」或「星電視」,但案子送出卻石沉大海,掌權者不執行董事會決議,無視法律規範和公司治理,只有特定股東說話才算話,董事會失去功能,為此對公司大失所望,不願再虛耗糾纏。
《鏡電視》資金預計11月就會燒完,目前增資狀況未明,董事會在三董一監辭職後瓦解,尚未召開臨時股東會選出新任董事,如今大股東又證實已私下賣股,牽涉到後續NCC是否撤照,以及可能的違法疑慮,爭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針對是否擔任中間人,協助《鏡電視》股東賣股,裴偉向《上報》表示,「沒有你說的事情。」至於董事長鄭優則回應,《鏡電視》股東跟經營者是分開的,「我怎麼知道股東在幹嘛」,沒聽說有股東賣股的狀況,媒體可以自己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