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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涉貪遭控4大罪狀 宜蘭地院今首度開庭審理

上報快訊 2022年10月31日 10:37:00
宜蘭地院31日上午9點召開準備庭,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貪污案。(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宜蘭地院31日上午9點召開準備庭,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貪污案。(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疑涉貪污,遭宜蘭地檢署以洗錢、偽造文書、貪污等罪起訴,除了林姿妙,包括她的女兒林羿伶、宜蘭縣3名局處長等15人也被起訴,宜蘭地院今天上午(31日)9點召開準備庭。前立委黃國昌也在臉書預告會到場旁聽,警方也出動60名警力在法院維持秩序。

 

林姿妙在進場前表示:「謝謝大家關心,我呢,簡單做人、認真做事、清清白白、謝謝大家」。

 

今天這場準備庭由刑一庭審判長莊深淵、法官陳錦雯及程明慧組成合議庭,開庭重點包括林姿妙遭起訴的4大罪狀。其一是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並免除課徵112萬餘元的土地增值稅,其中一名地主無償出借土地,作為2020年韓國瑜選總統、呂國華選立委的競選總部,讓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獲利近240萬元。

 

另一起是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該案從林姿妙2018年擔任縣長起,疑每月收取3萬元租金、15萬元薪資,獲利7800多萬元,這筆現金無法說明來源。

 

這件貪污案件共起訴15人,除了縣長林姿妙,還有她的女兒林羿伶,縣府及羅東鎮公所也有10名公務員捲入,包括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前課長趙竑勳、課員黃耀智、時任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建管科長林志揚、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農業處長康立和與農務科長吳東原。

 

另外,縣長室管理員張桂綾、前議員劉石純、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勲、兆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錫欽等5人也因金流去向不明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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