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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議員候選人暴力討債遭逮 縣選委會:不影響參選資格

上報快訊/劉宇珊 2022年11月03日 16:34:00
宜蘭無黨籍縣議員候選人魯秀傑涉及恐嚇取財,遭警方帶回偵辦,但其刑案不影響其參選資格。(取自魯秀傑臉書)

宜蘭無黨籍縣議員候選人魯秀傑涉及恐嚇取財,遭警方帶回偵辦,但其刑案不影響其參選資格。(取自魯秀傑臉書)

宜蘭縣無黨籍議員候選人魯秀傑遭爆是天道盟太陽會要角,過去曾涉嫌討債、擄人勒索、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罪,被列為治平對象。宜蘭縣警察局昨天(3日)配合刑事警察局發動搜索,在其住處搜出改造槍械、毒品等物,並將魯秀傑在內共12人逮捕到案,不過宜蘭縣選委會副總幹事林聰敏表示,魯秀傑之前的犯案並不違反選罷法參選資格,候選人資格不會被取消。

 

據悉,魯秀傑是土生土長的宜蘭人,過去在新北市從事砂石業,今年首度返鄉以無黨籍參選議員,這次是以投資糾紛為由,對被害人暴力討債而遭逮補。警方昨天前往魯秀傑搜索時,在住處搜出2把改造槍械、數把空氣槍、近百發子彈及毒品等,還有一個疑用來關押被害人的狗籠。

 

魯秀傑日前才響應民間團體發起的「向天發誓愛宜蘭,行動承諾反賄選」活動,於神明、市民面前發誓承諾不賄選、不買票,若違反願受懲罰與制裁,如今捲入刑案,支持者擔心他不能再選,恐衝擊選情。

 

對此,宜蘭縣選委會副總幹事林聰敏表示,魯秀傑登記參選後的資料經宜蘭縣選委會初審,再送往中審會審定,過程中司法單位也曾清查前科,確認魯秀傑過去的犯案紀錄並不影響其參選資格。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曾經貪污、賄選等被判刑確定者、因案件被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或涉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並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候選人,以上不得參選的前科要件中,並無包含妨害自由、糾眾暴力討債、恐嚇取財等,因此魯秀傑仍能參與本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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