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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暗罵FUCK 趙藤雄再告林洲民  

上報快訊 2017年04月21日 20:35:00
林洲民疑似在臉書上發文用英文髒話「FUCK」罵趙藤雄,趙提告求償200萬,一審被駁回後,趙再次上訴。(資料照片)

林洲民疑似在臉書上發文用英文髒話「FUCK」罵趙藤雄,趙提告求償200萬,一審被駁回後,趙再次上訴。(資料照片)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指控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疑似在臉書上發文用英文髒話「FUCK」損其名譽,提告求償200萬,一審被駁回後,趙不服提上訴。高等法院21號開庭,趙的委任律師聲請傳林洲民到庭,林的律師則認為沒必要,法官也同意不需傳喚林。

 

這起案件源於林洲民2016年8月3日在臉書上發文提到台灣很多企業家行賄,可以全身而退,但收賄的公務員卻「For the sake of Universal Common Knowledge,家破人亡!」

 

關鍵就是在「For the sake of Universal Common Knowledge」這句話,字面上的意思是「為普遍的共同知識」,意指「以常識來說」、「當然」等,但英文字母大寫的部分合起來就變成英文髒話「FUCK」。

 

遠雄主張,林洲民在臉書的相關言論為謾罵,並嚴重侵害趙藤雄名譽,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林洲民的相關言論,客觀上尚難會降低趙藤雄的社會評價,而且趙也沒有證明自己的評價,因為林的言論而降低等,駁回趙藤雄之訴

 

經趙藤雄上訴後,高院21日開庭,趙藤雄的委任律師說,林洲民所言已經造成趙藤雄名譽受損,並非理性討論事情,充滿叫囂、謾罵意味,而且林洲民在相關說明上前後不一致,也在媒體上致歉,因此要向法官聲請調查證據,傳喚林洲民到庭,了解相關實情。

 

對此,林洲民的委任律師熊依翎則說,林洲民在媒體上的道歉,是希望媒體不要玩文字遊戲,為此所造成的社會資源浪費表示歉意,而且林基於大巨蛋公安議題,在臉書發表言論,為可受公評之事,並非以貶損趙藤雄名譽為唯一目的,並認為沒必要傳喚林洲民,法官諭知候核辦,同意不需傳喚林洲民。(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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