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李義祥因工程車滑落鐵櫃釀太魯閣號事故,今天被依過失致死等8罪判7年10月徒刑。(資料照片/翻攝畫面)
台鐵一輛太魯閣號列車,在去年4月2日行經花蓮清水隧道時,撞上滑落邊坡的工程車,列車瞬間出軌、撞擊隧道壁,造成49死、213輕重傷的悲劇,事發後負責工程的包商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違反《採購法》等8罪起訴,花蓮地院今天(11日)審結,依8罪合併判他7年10月徒刑。
太魯閣號事故發生之前,包商李義祥在軌道邊坡施作工程,不料工程車輛卻不慎滑落、翻覆在鐵軌上,但李義祥等人竟毫無作為,當太魯閣號司機員發現車輛時已經來不及反應,列車撞上後出軌,並撞上清水隧道壁,造成多截車廂嚴重扭曲、毀損,共有49人在事故中喪生,是台鐵近年最嚴重的意外。
事故後檢方迅速偵結,並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業務登載不實、過失毀損軌道、過失致公眾運輸車輛致生危險罪、違反《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8罪將包商李義祥起訴。
而李義祥在事發後被羈押長達9個月,花蓮地院今年1月再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李義祥60萬元交保、移工華文好責付辯護人,兩人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適當科技監控設備8個月。
而案經多次審理後,花蓮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等8罪合併判處李義祥7年10月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