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廈門艦嗆我馬公艦(如圖)24浬線不存在。(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今日(11月13日),媒體報導一則新聞,11月10日時中國軍艦逼近台灣24海浬線,直嗆台灣軍艦「你所謂的24浬線不存在!請注意你的用語」,對此,海軍司令部也於12日發表聲明表示堅守海疆「絕不退讓」。
中國軍艦的行動當然是延續中國在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台之後對台升高軍事壓力的新現狀,但也凸顯了台灣在面對中國「灰色地帶戰術」(grey zone warfare)的窘境。
從領海基線向海洋方向 (seaward) 延伸的24海浬線,的確構成國際海洋法公約下鄰接區 (contiguous zone) 的外沿,也就是在12海浬領海以外至24海浬間的12海浬水域構成了沿岸國家 (coastal state, ie Taiwan in this case) 的鄰接區,在此區域內該沿岸國家可以行使部分管轄權 (jurisdiction),也就是說台灣在海岸鄰接區的主權權利 (sovereign right) 行使,只能針對為防止危害其領海或領土相關海關 (customs)、財稅 (fiscal)、 移民 (immigration) 或衛生 (sanitary) 法規執行的情形 (UNCLOS article 33),必要時 (necessary) 才可以發動。在國際海洋法架構下,台灣並無權一般性的攔阻其他國家(包括中國)船舶進入24海浬線的鄰接區,這是違反航行自由 (freedom of navigation) 的行為,即使在12海浬以內的領海,各國軍艦在無害通過的前提下依然享有國際海洋法下的航行自由。
在正常的狀況下,如果進入台灣臨接區的中國船舶,並無危害台灣領海或領土相關海關、財稅、 移民或衛生法規執行的情形,台灣並無法對其發動管轄權;只有在中國企圖在台灣的鄰接區行使國際海洋法公約下的管轄權時,才會對台灣的國際法主權地位 (sovereignty) 直接構成挑戰,這時台灣的海上執法單位(與國防力量)當然要針對此種違法的權利主張與行動加以制止 。
從相關的報導來看,中國軍艦所挑戰的,並不是台灣軍艦在24海浬鄰接區管轄權行使的時機與方式是否符合國際海洋法公約的規定,而是台灣在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下的權利地位。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以其一貫的「灰色地帶戰術」的作法,只派軍艦進入台灣鄰接區但未實際行使相關管轄權或有危害台灣領海或領土相關海關、財稅、 移民或衛生法規執行的情形時,就讓台灣陷於兩難:不加以攔阻,只怕中國步步進逼,得寸進尺,進一步壓縮台灣的防衛縱深;加以攔阻,台灣在國際海洋法公約下則站不住腳,直接的效果卻是中國也不在台灣軍艦對於在24海浬線內的權利主張時機與方式是否符合國際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加以爭執,而是直接以行動明示否定了台灣基於主權國家地位對周遭海域鄰接區的主權權利。當然,這也只是打破過去默契而已,因為中國從來就不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以及基於此所做的國際海洋法公約下的權利主張。
※作者為英國華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主授憲法與國際法